近日一款以“聚焦消毒产业,立志做中国消毒产业独角兽”为目标的“植当家”走入人们的视野,宣称“为人民健康,为食者造福”为企业定位,事实果真如此?接下来带大家详细了解。
公司背景,现状如何?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植当家”集团公司创始人郑小龙先生,身为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组织高级防疫专家、中国食药促进会消毒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1966年出生于山东青岛,90年代赴法国工作学习,先后就职于拜耳、杜邦等国际500强企业,2007年回国创建尚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60余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发明人。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通过详细了解,发现公众号“艾尚植当家”的认证主体为青岛艾尚植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公众号截图
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王成明,股东为青岛富美康健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植当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邹积峰为监事,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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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号“艾尚植当家”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植当家全国社区启动峰会丨2023勇闯新高峰》一文,文中指出董事长郑小龙先生向大家讲述集团公司的发展和未来的战略合作规划。
图片来源:公众号艾尚植当家
由此可见,郑小龙先生与植当家关联确实密切。通过更深入的了解,我们从公众号“植当家官方”的认证主体发现该公众号的账号主体为青岛尚芳亿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公众号植当家官方
经查,青岛尚芳亿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姜红霞,股东为郑小龙(大股东)、姜红霞、郑华,郑华同为监事,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26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
不仅如此,公众号“植当家官方”多篇报道多次提及“植当家”,可见二者关联甚密。
图片来源:公众号植当家官方
参与用户,有何收益?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与用户实名注册“植当家”后, 每天必须看3个广告,才能释放出能量果,同时可获得0.3个贡献值 ,创客值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释放出能量果,创客值越多,释放的能量果越多。会员自选广告有两种:
一是转盘抽奖广告3个,完成后可获得0.3个贡献值+0.3个创客值;
二是自选广告30个,全部完成可获得3个贡献值+3个创客值。 每日完成36个广告,可获得3.3个创客值,3.6个贡献值(一个月30天可获得108贡献值),每日完成36个广告,第9天获得第1个颗能量果,第2颗能量果8天获得,第3颗能量果7天获得,第4颗能量果6天获得。扣除手续费后,第一个月可以卖出3.2个能量果,因为每日创客值在第二日进行叠加释放(复利计算),所以在第二月产出的能量果翻倍。
创客值相当于老母鸡是专门产蛋的,能量果就是创客值产出来的蛋,创客值越多,每天产的能量果越多,就能卖出更多能量果。贡献值可以降低转赠手续费,不使用贡献值转赠手续费为50%,使用30个贡献值 转赠手续费为20%,使用20个贡献值 转赠手续费为28%,使用10个贡献值 转赠手续费为35%。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五级代理,团队收益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植当家”设置了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大层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升级,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
方式一:
一星:直推1名有效用户,总网体增加100人并出现一个一星用户,并销毁10个能量果来激活星级分红;
二星:直推2名有效用户,总网体增加1000人并出现一个二星用户,并销毁30个能量果来激活星级分红;
三星:直推3名有效用户,总网体增加1万人并出现一个三星用户,并销毁50个能量果来激活星级分红;
四星:直推4名有效用户,总网体增加10万人并出现一个四星用户,并销毁100个能量果来激活星级分红;
五星:直推5名有效用户,总网体增加100万人并出现一个一星用户,并销毁300个能量果来激活星级分红。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方式二:
一星:直推1人,我的战队100人,我的贡献≥30,分红上限1万个创客值,需销毁10个能量果激活星级分红;
二星:直推2人,我的战队1000人,我的贡献≥300,分红上限5万个创客值,需销毁30个能量果激活星级分红;
三星:直推3人,我的战队5000人,我的贡献≥1500,分红上限10万个创客值,需销毁50个能量果激活星级分红;
四星:直推4人,我的战队1万人,我的贡献≥3000,分红上限20万个创客值,需销毁100个能量果激活星级分红;
五星:直推5人,我的战队3万人,我的贡献≥9000,分红上限50万个创客值,需销毁300个能量果激活星级分红。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升级为对应星级后,可获取不同分红收益,详细收益如下图: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以上便是“植当家”模式制度的详细介绍,很明显该平台设置五个层级,并设置对应分红收益,如果参与用户想升级更高级别来获取分红收益,全网用户或者团队用户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实现。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让中国人吃上健康安全食品”为使命的“植当家”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模式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侠X态度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