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投资公司,通过口口相传,用低利息吸收公众存款,再高息转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9月23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子健、卢勇、邹青云、陈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冷水江市检察院指控,2006年6月,被告人刘子健、卢勇等人注册成立冷水江市盛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唐创业),在公众中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宣称保证存款安全,随存随取,月利率1%,存满一年月利率1.1%,按月支付等承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通过制定业务提成制度,发动该公司股东被告人邹青云、陈玲及业务员为公司拉存款,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向6000余名社会公众吸收存款24亿余元。截至2020年1月,尚欠1400余名集资参与人本金1.1亿余元。
2008年至2010年,被告人刘子健又先后成立冷水江市盛唐矿业公司(简称盛唐矿业)、常德四月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常德四月天),被告人卢勇成立湖南恒发钱柜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恒发钱柜),采取相同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在此期间,被告人刘子健又以个人名义及盛唐创业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5亿余元投入张家界新大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8月,盛唐矿业、常德四月天尚欠集资参与人本金3.1亿余元,恒发钱柜欠本金2100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子健、卢勇、邹青云、陈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给集资参与人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仅仅凭借保证存款安全、随存随取、月利率1%(存满一年月利率1.1%)、按月付息等承诺,本案的这些被告人就吸收了数十亿元社会公众存款。
其实,这只是最为“简单粗暴”的非法集资套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有没有吸收存款的资格?凭什么保证存款安全?资金用于什么项目?利润从何而来?……只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谎言一戳击破。
这么简单的陷阱,为何还有数千人参与其中?究竟是过于天真轻信,还是被高息蒙蔽了双眼?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你贪图人家的高息,人家看中了你的本金,务必抵制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文章来源: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