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拿到了中国第70块直销牌照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其直销区域仅为青岛和广东区域,直销产品为保健品和小型厨具共计两类10种
而在今年年初判决的一起大型传销案件当中,康尔生物也牵涉其中
根据经销商提供的奖金制度:
是双轨制,分a和b个市场,奖金日结算,商城全年签到免费领取三零食材。
是7.5折拿货,日封顶2万。3万有1.5万食材券,1.5锅具,锅具价值37660。2、终生消费7.5折
3万推荐3万可以拿直推奖4000元,推荐2个3万就是一共8000元,分别放到A和B市场,就产生一个对碰奖和层奖,对碰1600,层碰5000,即分享2个3万一共获得14600元。日封顶2万。
1、经理:累积收入3万,月度考核新增收入1万,整个公司分红奖励0.05%,福利奖188万,海外研习基金0.5万
2、高级经理:累积收入10万,月度考核3万,分红奖励0.25%,雄鹰海外研习基金1万
3、总监:累积收入30万,月度考核6万,分红奖励0.25%,车奖基金6.5万
4、高级总监:累计收入100万,月度考核15万,分红奖励0.25%,车奖基金20万
5、执行总裁:累计收入300万,月度考核30万,分红奖励0.25%,房奖基金60万
6、董事总裁:累计收入500万,月度考核50万,分红奖励0.25%,房奖基金100万。
而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制度是不符合直销的定义,而符合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制度明显涉嫌传销希望大家谨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在去年年底康尔茜廉特大传销案件的判决当中出现了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而在案件证言当中:
1.证人盛某1(康某1、康某2公司法人代表)的证言:我受邹某1指示担任康某1的法定代表人,我在公司没有职务、没有工资或其他利益,我不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被扣押的丹邑轩化妆品没有备案,不能在市面流通,丹邑轩品牌商标属于茜廉国际。
2.证人邹某1(康某2公司董事长)的证言:陈鹏海等人在2017年4月找我谈合作,双方在2017年6月中旬成某尔茜廉,双方没有约定分成,我没有参与管理,没有审核财务,不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没有实际出资,没有获得分红。康某1没有直销牌照,康某1的产品没有获得直销资格。
和传销组织合作为其宣传提供帮助,案件刚刚判决不久,就自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开展传销活动。希望相关部门对其违法部分进行调查处理,关于康尔绿厨的最新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
文章来源:青松剑客,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