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为能让广大社会公众对此类犯罪危害性有充分认识,增加识别能力,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近期联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推出处置非法集资专题宣传专栏,以案为鉴,对相关防范知识进行系列报道。
2019年10月,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联合福田分局经侦大队组成专案组,抓获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以徐某、康某媛为首的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机构违反法律规定,设置资金池,公开募集资金,“借新还旧”,并承诺保本付息,逾期金额巨大。
据统计,前海汇能累计发布股权、债权类基金产品74只,截至案发仍有34只基金产品无法兑付,总待偿本金29.8亿元人民币,涉及投资人706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康某媛于2013年9月成立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开展私募业务,在大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未在中基协备案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募集资金,通过资金错配、先投后募等方式形成资金池,从事股权投资和开展民间放贷业务,“爆雷”前一年募集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借新还旧”。
前海汇能多次在金融博览会、财富沙龙、年会上宣传其良好的经营状况,吸引投资人购买其私募基金产品。
同时,该公司还放任业务员通过拨打陌生人员电话、向陌生人发送电子邮件、添加陌生人微信、在微信群里发布私募基金产品信息等方式推销其公司的私募基金产品。
向投资人承诺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保本保息。该公司多个固收类私募基金产品,均在《财务通知书》上标明投资人投资期限、每月的投资利息、归还本金的时间,在《预约受让协议书》中前海汇能承诺如果项目方到期不能支付本息,该公司会支付投资人本息。
大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存在虚构项目方及超募。事实上,该公司发布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并没有明确的项目方和资金托管方,募集的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实控人徐某、康某媛控制的公司或者参股的公司银行账户,再由财务人员根据徐某、康某媛的指令将资金出借给上市公司(无抵押借款)及放贷。
经查,前海汇能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大部分是资金错配用以自融,募集的资金大多被实控人徐某、康某媛转移和隐匿,如购买物业、购买奢侈品、为亲戚支付房贷、放贷、投资股权等。
实控人非法占有募集资金 追赃挽损难
提醒,该类案件会导致三大恶果:
◆一是案发时,公司资金链已经断裂,大部分涉案资金被支付运营成本,被犯罪嫌疑人以各种形式挥霍、转移、隐匿,给付利息、分红、提成、奖金等,查扣的涉案资金所剩无几;
◆二是犯罪嫌疑人持有的物业、轿车等资产变现难,加上案件办结时间长,部分资产贬值快;
◆三是短时间内无法查明所有涉案资金的流向,相关资金、资产的查扣冻结无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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