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的旗号,在常州开展传销活动,被告人杨某某、杜某甲等十二人截至案发,为该组织五星管理层人员,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杜某甲、苗某某、杜某乙、陈某乙、陈某甲、陈某丙、马某甲、马某乙、罗某乙、罗某甲、洪某某及被告人周某某、王某某、姜某某、张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他人介绍,先后加入“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传销组织,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等地开展传销活动。
该组织不生产、销售商品,不提供服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49300元购买21份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成为三星级别,并按照一星(虚设)、二星(虚设)、三星(380、152)、四星(456、114、76)、五星(380、57、38、19)的顺序组成层级。
该组织将参加者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份额作为计酬和提升层级的依据,并将新参加者所缴纳的费用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比例的标准分发给相关传销人员。该组织以邀请亲戚、朋友等做互帮互助小额理财为由,以“一对一”的形式分五班轮流讲课,并以串门走访的形式到传销人员租住的房间内面对面地进行“资本运作”宣传,引诱听课者参加组织,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至2019年6月29日案发时,该传销组织在常州区域的传销人员已达300余人。
该组织由五星、大四星管理整个区域工作。五星除管理自己条线外,还负责管理整个组织,包括考察其他条线新人是否可以加入该组织、评选组织内大四星等,大四星除协助五星管理自己条线外,还负责协助管理整个组织,包括负责整个组织的新人申购活动、交叉检查各条线卫生和纪律等。(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被告人周某某是五星,是常州地区的领路人,除管理自己条线外,还负责组织五星聚会、五星答谢会、四星包装会、大四星评选会等活动,从事组织内宣传鼓励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被告人杨某某、杜某甲、苗某某、杜某乙、陈某乙、陈某甲、陈某丙、马某甲、马某乙、罗某乙、罗某甲是五星,负责管理自己条线、组织新人申购活动、检查卫生、管理组织内大四星等。
被告人洪某某是大四星,负责协助五星管理自己条线、参与新人申购活动、检查卫生、给新人上课等。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杜某甲等十二人以利益引诱、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虚拟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购买的虚拟份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