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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60亿元!深圳“金赛银”公司非吸案宣判:公司实控人获刑9年…

涉案金额60亿元!深圳“金赛银”公司非吸案宣判:公司实控人王维奇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23年1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即“金赛银”案刑事判决书。具体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303刑初1233号

我院立案审理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因本案涉及的集资参与人众多,现公告送达(2021)粤0303刑初1233号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维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二、被告人金思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三、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款项及相关财物依法处置后(详见附表),按照未返回集资额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情况另附清单),对未追缴到位的部分责令被告人王维奇退赔各集资参与人损失。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联系方式:卢助理,0755-25038184

来源: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深圳“金赛银”案回顾:

2015年10月,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陷入60亿元兑付危机中,金赛银负责人王维奇跑路,客户的几十亿资金无处追讨,无处申诉;而平安人寿被曝由其业务员向客户兜售的巨额金赛银理财产品无法兑付。

通过高档豪华会所装门面、拉拢政府官员打着政府项目的旗号推销、打平安保险担保的幌子、宣传公司挂牌上海股交中心等方式,金赛银公司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购买其理财产品,但这些钱实则进入了王维奇的个人私款。

这一事件的背后,存在着一条“有毒资产”转嫁链条:信托公司把信托贷款、债权等问题产品转给第三方私募接盘;私募公司金赛银通过动员平安员工“接飞单”等方式,打通了平安集团的销售渠道,募得巨额资金,最终挪作它用,导致原本就存在问题的资产链条断裂。

附金赛银事件资金流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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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1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赛银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2019年10月8日,该案主犯王某奇经上网追逃,到案。

2020年6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程序告知。具体如下:

犯罪嫌疑人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犯罪嫌疑人王维奇伙同已决犯王嘉明于2011年1月19日注册成立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赛银公司),犯罪嫌疑人王维奇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和实际控制人。

金赛银公司以投资湖南张家界、云南昆明等地的房地产项目为名,注册成立张家界金赛银旅游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20多家有限合伙企业,金赛银公司把每个基金企业都包装成一款理财产品,通过网络宣传、电话推销、金融单位工作人员介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承诺保本保息。金赛银公司承诺年息10%-13%左右,每个季度支付利息,投资期限届满返回本金。

2011年-201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思为获取佣金,利用其在银行的工作之便,先后向多名投资人宣传金赛银公司的理财产品。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妙语君找到了一则关于“金赛银”案的警方通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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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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