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行业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到2020年期间我国牛肉的市场产量稳步上升,由617万吨增长至672万吨,到2021年进一步增加到约702万吨,较2020年相比提高了约4.46%,有业内人士预测称,到2025年我国牛肉的市场产量将有望增长到925万吨。在此背景下,布局相关领域的国内平台也是越来越多,其中也不乏一些线上商城,比如“蒙歌尔新零售”。
那么蒙歌尔新零售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入选了《内蒙古首届“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名单》的蒙歌尔牛肉干是否曾在有关部门的抽查中被发现存在问题?“黑卫士大蒜素”在蒙歌尔官方公众号的口中甚至还可以治疗疾病?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八大职级分别可以享受到何种收益?在最近几年间,蒙歌尔新零售推行的模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行政处罚,被执行人
据悉,蒙歌尔新零售的经营主体为鄂尔多斯市蒙歌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杨帆,股东有杨帆、陈浩、燕凤兰、赵亮、李瑞祥,注册资本100万元,据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们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也为0人。
蒙歌尔新零售的背后站着两大主体,其一,内蒙古蒙歌尔实业公司;其二,内蒙古大力神食品公司,这两家公司本来就为一体。按照官方资料的说法,内蒙古蒙歌尔实业公司与内蒙古大力神食品公司、内蒙古大和牛业、鄂尔多斯市犇犇牛业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完整的产业链。
内蒙古蒙歌尔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8日,原名鄂尔多斯市蒙歌尔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燕富贵,股东有李少军(大股东)、燕桂兰、吕飞燕。据企查查显示,持股该公司40%股份的燕桂兰时至今日已被法院多次出示了限制消费令。
(图片来源:企查查)
内蒙古大力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也有燕桂兰入股的信息,她是小股东,担任大力神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的人叫燕凤兰,同时,她也是内蒙古蒙歌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人于1958年生人,是东胜区的著名民营企业家之一,1996年,燕凤兰在达旗树林召镇创建了凤源祥养殖公司,开始种养加工,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后来创立了蒙歌尔公司,“鄂尔多斯十大女企业家”的荣誉也早已成为了她身上的标签。
说回大力神公司本身,调查发现,在2019年,该公司曾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遭到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1000元,没收6010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鄂市市监处字﹝2019﹞51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在当年,该公司被曝出生产的产品被抽检出不合格的问题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颇为讽刺的是,就在当年的3月,蒙歌尔的牛肉类产品还入选了《内蒙古首届“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名单》。
(图片来源:企查查)
截至目前,大力神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次数已达十余次之多,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件更是早有记录。
(图片来源:企查查)
高档羊肉,暗示治病?
为了提高产品销量,蒙歌尔新零售的官方公众号曾在题为《牛羊肉的功效与作用,你知道吗?》的文章中大肆称赞羊肉的功效,随后又把自家出品的“高档羊肉”的图片放了上去。
如此这般的图文结合的宣传方式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误以为内蒙古大力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这款羊肉具有多重医疗作用:“对各种产后引起的贫血、夜盲、白内障都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显而易见,蒙歌尔新零售官方公众号在上述文章中引用了一些引证内容但却没有表明出处,该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普通食品,虚假宣传
除了牛羊肉外,蒙歌尔新零售的官方公众号在以往还曾为一些其他品牌的产品打过广告,比如“黑卫士大蒜素”,官方公众号曾在题为《黑卫士天然大蒜素——预防胃病和胃癌!》的文章中对这款产品进行夸大宣传:“黑卫士,是山东晨农集团以黑大蒜为原料研发的新一代胃肠健康保健生物制品,具有改善肠胃功能、提高免疫力、润肠通便的功效,自上市以来畅销至今,深受消费者欢迎,20多年来累积销售额接近100亿,市场份额在同品类的胃肠保健品中排行第一。”
而实际上,该产品的产品类型为压片糖果,可见,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润肠通便”等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除此之外,该产品还被文章指出具有“减少胃病反复发作”的医疗作用。同时,这款大蒜素还被贴上了“幽门螺旋杆菌的克星食物”的标签。
幽门螺旋杆菌易引起诸多疾病症状,常以医疗药物手段进行干预治疗,普通食品涉及相关表述也将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
不过,蒙歌尔新零售公众号发布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说自家商城要上架这款产品,之所以要打这款产品的广告,是要给一个名叫“云哥”的人引流。现如今,网友们根据“阅读原文”的链接点击访问的话,就会看到云哥的个人信息,此人被相关页面标注为隶属山东晨隆晟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农是该公司的前身。
在过往这些年间,山东晨农因发行原始股、无牌直销、模式涉嫌传销等方面的问题已屡遭曝光,眼下,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监管平台上,“山东晨农”这个关键词也已被标记了八百多次,标记类型为“疑为传销”,平台状态为“已曝光”,运营模式为“非法集资已曝光”。
八大职级,车奖+房奖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蒙歌尔新零售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蒙歌尔新零售将参与者分为了八个级别,从低到高分别是消费商、经销商、代理商、一星合伙人、二星合伙人、三星合伙人、四星合伙人、五星合伙人。
1.消费商
直接分享一单(369元)提成36.9元,累计分享10单升级为经销商,间接分享一单提成36.9元。
2.经销商
直接分享一单(369元)提成55.35元,累计分享20单升级为代理商,间接分享一单提成36.9元。
3.代理商
直接分享一单(369元)提成73.8元,间接分享一单提成36.9元,团队累计100单升级为一星合伙人。
4.一星合伙人
团队业绩达到36900元时享受1%的业绩分红。
5.二星合伙人
团队业绩达到20万元时享受2%的业绩分红。
6.三星合伙人
团队业绩达到200万元时享受3%的业绩分红。
7.四星合伙人
团队三个市场分别产生一个三星合伙人时,享受4%的业绩分红。
8.五星合伙人
团队三个市场分别产生一个四星合伙人时,享受5%的业绩分红。
除此之外,参与者还有机会拿到“公司奖”:
1.团队业绩达到1星,奖励价值3000元的旅游奖。
2.团队业绩达到2星,奖励价值1万元的手机。
3.团队业绩达到3星,奖励价值10万元的汽车。
4.团队业绩达到4星,奖励价值30万元的汽车。
5.团队业绩达到5星,奖励价值190万元的房子。
回过头来看,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跟以往相比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2020年版本:
2016年版本:
后 记
随着线上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通过公众号来打广告,不过随着商家基数的增加,一些广告虚假宣传乱象似乎也在所难免。某餐饮公司此前就因为在其自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滋补羊肉煲等食材的广告,含有对肺结核、气管炎、哮喘、贫血以及一切虚寒病症均有很大裨益等涉及功效和预防疾病的内容(以上是当事人从网络上搜索并引用,均未表明出处)而遭到了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十七条。
至于蒙歌尔新零售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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