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左右回本,一年左右投资回报率可达8倍,如果发展其他人加入该理财平台,还能获得高额回报?遇到这种事可千万不要相信,因为这是传销资金盘。
9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的刑事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MGK”传销资金盘宜春“第一人”况某辉和袁州区“第一人”袁某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书上显示,2017年10月,赖某(另案处理)纠集赵某(在逃)推广一个名叫“金田国际MGK资金拆分平台”(以下简称:MGK平台)的资金盘,赵某找到被告人况某辉加入,况某辉又介绍了被告人袁某光加入。
该平台没有实际经营活动,以投资理财名义,对外欺诈投资人称该平台总部是在马来西亚的集团公司,并虚构、夸大宣传四个月左右回本,一年左右投资回报率可达8倍,以短期、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积极对外发展下线,吸收投资款,并根据下线人数、投资额,按高额动态、静态奖励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返利,引诱投资者继续发展下线。
该平台设置的各种奖励有会员投资款8%的推荐奖、8%的对碰奖、三代之内4%的领导奖,以及12代之内0.5%的见点奖等奖励。
2017年12月,由赖某请人仿照该平台模式另做了一个名为“鑫田国际某资金拆分平台”的资金盘,形成以赖某系总负责人,负责架构平台及宣传等事务;赵某为江西第一人,负责平台推广、平台积分的分配发放;况某辉为宜春第一人,负责在上高等地平台推广,并负责组织财务;袁某光为袁州区第一人,负责平台推广、引进、发展会员的层级结构。
之后,上述人员便开始在宜春等地区进行发展下线、吸收资金等传销活动,形成了多层级、数百人参与的传销组织。
况某辉投资该平台后,因不懂操作平台等事项,其下线投资款大多由赵某及其女儿况某操作;袁某光参与该平台后,在宜春市区组织授课、安排吃饭,组织会员旅游考察等宣传方式拉人到平台投资。
经查,袁某光及其下线吸收参与传销人员数百人,吸纳传销资金共计601.292万余元,提现19.926万元;况某辉在上高县等地另吸纳传销资金17.175万余元,其作为袁某光的上线,吸纳传销资金合计618.467万元。
案发后,袁某光退赔被害人违法所得132.7万元;况某辉退赔被害人违法所得64.9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上述两名被告人以非法理财平台为依托,以高回报引诱他人参与,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多层级制,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原审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并结合其悔罪表现等,依照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30万元.
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考虑到二上诉人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决定对上诉人的量刑酌情予以调整。最终,二审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改判二上诉人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