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美容机构市场规模已超过4500亿元,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美容、护肤机构得以脱颖而出,调查发现,在过往这些年间,就有多家“奚公子皮肤管理中心”在全国各地拔地而起。
那么“奚公子”究竟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经营单位是否曾因逃避缴纳税款遭到行政处罚?“广西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账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说法从何而来?“奚公子清颜五件套”是否具有消炎等医疗作用?“奚公子时光驻颜套”又是否可以自称美白?普通食品“藜麦新元餐”承诺减肥不反弹,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奚公子现行的奖金制度又该如何解读?
逃避缴税?行政处罚!
关于奚公子,据公开资料显示,奚公子品牌成立于2013年,2019年正式推向市场,总部位于广东广州,设有地方分部、运营中心、直营店、直管店、加盟店遍布全国。奚公子一直致力于引进世界先进护肤科技,为注重健康美丽的女性提供领先前沿和品质稳定的产品,从正式推向市场开始,用一年时间做到拥有1000平米的公司,员工60多名,裂变出1000多家的加盟商和直营店。
经查,广西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奚公子”这个项目的经营主体,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和独资股东都是韦芦奚(此人也是奚公子的品牌创始人)。2021年4月,该公司因逃避缴纳税款,遭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柳市税二稽罚〔2021〕15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该公司2019年将委托加工货物“奚公子”品牌护肤品用于投资推广,提供给该公司招募的加盟投资者,实际收入769348.00元,未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少列收入的行为造成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2911.45元,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903.80元,少缴教育费附加387.34元,少缴地方教育附加258.23元。该公司2019年与客户签订商标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的加盟合同,金额合计1782600.0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造成当年少缴印花税891.3元。
相关处罚决定书还披露,该公司账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核定该公司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3846.74元。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最终对该公司并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353.28元。
化妆产品,消炎功效?
经过多年发展,奚公子旗下的多款化妆品都已备受经销商们的青睐,比如“奚公子清颜五件套”,该系列产品被经销商提供的资料介绍为具有“消炎”等医疗作用。
而事实上,该系列产品仅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并非医疗器械或药品。
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显然,该公众号宣传的“消炎”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涉嫌违规宣传。《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为禁止标注的内容,其中就包括“消炎”等关键词。
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也早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普通产品,美白作用?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用于祛斑美白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然而,在奚公子经销商提供的PPT资料当中,“奚公子素颜女神套”系列产品也具有了美白作用。
“奚公子素颜女神膏”同样被包装出了美白功效。
而事实上,该系列产品也都仅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调查还发现,在广西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证的官方微信小程序“奚公子毛囊清洁”商城当中,也同样有化妆品自称具有美白作用,该产品全称为“奚公子时光驻颜套”。
而该系列产品也仅具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资质。
对此,《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因此,普通化妆品在广告中标注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涉嫌构成了虚假功效宣称行为。
普通食品,保健功效?
除了化妆品品类外,奚公子还布局了食品领域,“藜麦新元餐”便是其中之一,据官方微信小程序显示,该产品具有“减脂瘦身”的功效,并且相关广告还表示“只需7天,轻松减下3到10斤”,这种说法明显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据商品详情页面晒出的产品资质信息显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37010501478,生产厂家为山东嘉能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显然,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减肥”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此外,在商品详情页面内,官方微信小程序在介绍该产品的功效时,还提到了“不反弹”这个广告语。
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就曾明确指出“不反弹”属于“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更何况该产品连保健食品都不是,如此宣传更是涉嫌虚假宣传。
揭底模式,制度解析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奚公子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虹(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如下:
第一,毛囊班:
毛囊会员1980元:首次送3980元零售产品,后期补货5.8折(毛囊技术、微晶技术、调肤),可拿公司所有产品(除精油水外);
毛囊加盟9800元:首次送19800元零售产品,后期补货3.8折(毛囊技术、微晶技术、调肤),可拿公司所有产品(除精油水外);
毛囊代理19800元:首次送52000元零售产品,后期补货2.9折(毛囊技术、微晶技术、调肤),可拿公司所有产品(除精油水外)。
第二,全能班:
全能加盟12800元:首次送19800元零售产品,包含1套精油套,后期补货3.8折(全能班,可学所有技术);
全能代理19800元:首次送39800元零售产品,包含1套精油套,后期补货2.9折(全能班,可学所有技术)。
参与者如果能够通过奚公子这个平台推广市场的话,自然也有相应奖励可拿。
后 记
那么“奚公子”究竟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经营单位是否曾因逃避缴纳税款遭到行政处罚?“广西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账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说法从何而来?“奚公子清颜五件套”是否具有消炎等医疗作用?“奚公子时光驻颜套”又是否可以自称美白?普通食品“藜麦新元餐”承诺减肥不反弹,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奚公子现行的奖金制度又该如何解读?
逃避缴税?行政处罚!
关于奚公子,据公开资料显示,奚公子品牌成立于2013年,2019年正式推向市场,总部位于广东广州,设有地方分部、运营中心、直营店、直管店、加盟店遍布全国。奚公子一直致力于引进世界先进护肤科技,为注重健康美丽的女性提供领先前沿和品质稳定的产品,从正式推向市场开始,用一年时间做到拥有1000平米的公司,员工60多名,裂变出1000多家的加盟商和直营店。
经查,广西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奚公子”这个项目的经营主体,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和独资股东都是韦芦奚(此人也是奚公子的品牌创始人)。2021年4月,该公司因逃避缴纳税款,遭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柳市税二稽罚〔2021〕15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该公司2019年将委托加工货物“奚公子”品牌护肤品用于投资推广,提供给该公司招募的加盟投资者,实际收入769348.00元,未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少列收入的行为造成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2911.45元,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903.80元,少缴教育费附加387.34元,少缴地方教育附加258.23元。该公司2019年与客户签订商标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的加盟合同,金额合计1782600.00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造成当年少缴印花税891.3元。
相关处罚决定书还披露,该公司账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核定该公司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3846.74元。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最终对该公司并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353.28元。
化妆产品,消炎功效?
经过多年发展,奚公子旗下的多款化妆品都已备受经销商们的青睐,比如“奚公子清颜五件套”,该系列产品被经销商提供的资料介绍为具有“消炎”等医疗作用。
而事实上,该系列产品仅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并非医疗器械或药品。
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显然,该公众号宣传的“消炎”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涉嫌违规宣传。《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为禁止标注的内容,其中就包括“消炎”等关键词。
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也早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普通产品,美白作用?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用于祛斑美白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然而,在奚公子经销商提供的PPT资料当中,“奚公子素颜女神套”系列产品也具有了美白作用。
“奚公子素颜女神膏”同样被包装出了美白功效。
而事实上,该系列产品也都仅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调查还发现,在广西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证的官方微信小程序“奚公子毛囊清洁”商城当中,也同样有化妆品自称具有美白作用,该产品全称为“奚公子时光驻颜套”。
而该系列产品也仅具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资质。
对此,《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指出,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因此,普通化妆品在广告中标注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涉嫌构成了虚假功效宣称行为。
普通食品,保健功效?
除了化妆品品类外,奚公子还布局了食品领域,“藜麦新元餐”便是其中之一,据官方微信小程序显示,该产品具有“减脂瘦身”的功效,并且相关广告还表示“只需7天,轻松减下3到10斤”,这种说法明显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据商品详情页面晒出的产品资质信息显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37010501478,生产厂家为山东嘉能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显然,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减肥”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此外,在商品详情页面内,官方微信小程序在介绍该产品的功效时,还提到了“不反弹”这个广告语。
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就曾明确指出“不反弹”属于“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更何况该产品连保健食品都不是,如此宣传更是涉嫌虚假宣传。
揭底模式,制度解析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奚公子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虹(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如下:
第一,毛囊班:
毛囊会员1980元:首次送3980元零售产品,后期补货5.8折(毛囊技术、微晶技术、调肤),可拿公司所有产品(除精油水外);
毛囊加盟9800元:首次送19800元零售产品,后期补货3.8折(毛囊技术、微晶技术、调肤),可拿公司所有产品(除精油水外);
毛囊代理19800元:首次送52000元零售产品,后期补货2.9折(毛囊技术、微晶技术、调肤),可拿公司所有产品(除精油水外)。
第二,全能班:
全能加盟12800元:首次送19800元零售产品,包含1套精油套,后期补货3.8折(全能班,可学所有技术);
全能代理19800元:首次送39800元零售产品,包含1套精油套,后期补货2.9折(全能班,可学所有技术)。
参与者如果能够通过奚公子这个平台推广市场的话,自然也有相应奖励可拿。
后 记
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商家采用传统加盟、微商或新零售等方式在线上或线下销售化妆品,但与此同时,各种乱象也滋生其中,《济宁晚报》曾在题为《化妆品市场乱象丛生,为了您的皮肤健康,请慎用》的文章中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还是应到正规商超购买,在购买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还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至于奚公子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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