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反馈称有人在推销一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投资项目。推销人员宣称只要你认购共享充电桩、投资建设充电站,就会有高回报、高返利。真的有这样的好事吗?投资充电桩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呢?
国京商评发现国民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金8000万元,法人代表周晶,该企业对外分别投资了国民实业发展(惠州)有限公司与国民控股(惠州)有限公司,而国民实业发展(惠州)有限公司对外又投资了国澳(深圳)新能源有限公司,均是以推广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因为其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经查询发现,国民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新能源充电桩的参与模式非常简单粗暴,只要投资即可参与回报也比较诱人,如投资3600元,收益5400元,每日返还30元,,回报率150%,而投资10800元,预期收益18000元,每日返款90元,回报率166%,投资36000万预期收益达72000元,每日返还300元,而收益率高达200%,120天即可收回本金。
当然,国京商评还了解到国民控股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为了诱使更多的人员参与,还推出了动态加速奖励模式,如拉一个新的人员参与,即可获取其投资总金额的100%同等奖励并加速释放自己的投资款项及奖励,直推越多,拉的人头越多,被动收益就越高。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以分享经济为诱饵,国民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因其拉人头模式涉嫌传销,因为其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对于这样的市场乱象,国京商评提醒有关部门,能够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投资者,任何金钱上的投资,都需谨慎而为,要擦亮双眼,切莫被高回报、高收益所吸引。
本文来自:国京商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