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美国FKC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KC公司,中文名“爱可欣”)传销案件的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上显示,王某等数十名骨干均已经成为了阶下囚。
鹰鉴从该判决书上看到,FKC公司以电子网络为载体,以销售FKC保健品为掩饰,采用传销模式发展会员数十万人,骨干成员和会员涉及广东、湖南、四川、河南等全国20多个省市,层级分布在200级以上,传销金额达10亿余元。
经查明:美国FKC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KC公司,中文名“爱可欣”)于2003年9月在美国建立,公司总裁兼总执行官赵纺(在逃)、副总裁兼总系统工程师张锴(在逃)以所谓独创的“三合一”电子商务模式,即“把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最成功的连锁店经营模式,最科学合理的分配方式与消费者共享利益结为一体”,在世界各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2005年8月24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在中国取得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四川成都成立了美国FKC国际有限公司四川办事处,业务范围为该公司业务的咨询与联络。
2004年至2011年7月,FKC公司在未取得我国《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情况下,以电子网络为载体,以销售FKC保健品为掩饰,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该公司保健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并通过公司的奖金制度引诱会员不断发展其他会员,整个组织呈“金字塔”式膨胀发展。
截止至2011年7月,该公司会员累计达20余万人,骨干成员和会员涉及广东、湖南、四川、河南等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层级分布在200级以上,传销金额达10亿余元,严重扰乱了国家社会经济秩序。
FKC公司规定,参与者必须有具有FKC公司会员资格的介绍人推荐,购买一套250美金的启动包或200PV的自选产品(购买约2000元人民币的产品可获200PV),另加20美金的邮费和关税,就可以成为FKC公司的会员并获得FKC公司网站上的一个网络连锁店经营资格。
FKC保健品
如果同时申办3个连锁店,就获得超级连锁店经营资格,并获得60美金的市场开拓奖和33美金的销售分成。FKC公司会员只有符合一星期内获得的公司销售分成达1600美金(后改为500美金)的条件时才可再申请一个连锁店,且同样必须购买一套250美金的启动包或200PV的自选产品,而此连锁店系同一个顾客编号且需安放在上一个店的10级以下。
FKC公司的奖金制度除了开拓奖和销售分成外还有全球业绩分红、优秀连锁店全球业绩分红、免费夏威夷旅游等奖励。
2004年7月,被告人王某通过纪某旭推荐购买FKC产品,加入FKC会员并注册超级连锁店,后和周某、冯某满等23人(均已判刑)作为FKC公司在中国境内开展传销活动的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依照FKC公司网上传销要求,在中国境内积极领导下线传销FKC公司保健品,骗取他人财物,从而获取巨额返利。
为了发展更多下线会员获取更多返利,王某以“樱锦”团队领导人的身份,多次积极参加并带下线参加FKC公司组织的培训、旅游等活动,并在活动中以授课或产品分享的形式宣扬、推介其发展下线、管理团队的经验。
同时,王某以聚餐、喝茶等名义组织下线会员聚会,向其周围的人介绍FKC公司的产品,宣传FKC市场经验发展下线等,还通过在FKC公司网站与FKC公司进行交流,帮助下线解决问题,协调管理团队。
2019年7月30日,王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由衡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至案发, 王某按照FKC公司资金制度的要求,呈“金字塔”形式推荐发展下线,直接发展了20余人,并通过下线不断发展下线会员注册网店24000余家,成为3星级会员,组建了“樱锦”团队,非法获利42万余美金,其中王某个人非法获利110万元人民币。
衡东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10万元,予以追缴,由暂扣机关上缴国库。[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