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数贸”
目前还有一些打着“中国梦”旗号的软文在传销诈骗平台之中搞忽悠,虽然没有收费,但是往往会让一些中老年人进入误区,对传销或者诈骗平台深信不疑,因此请大家不要被迷惑了。“通证时代”、“通证经济”
目前该篇打着“中国梦”旗号的公众号已经被封,群已经被封!微信平台给出的理由:涉嫌欺诈!
“物权数字化”
目前一些“物权数字化”项目群已经被封
几年前许多互联网项目平台的老板明明被抓捕了,或者是判刑了,但是偏偏有一些文章链接在那宣传该平台如何如何好,甚至还把一些传销诈骗平台谎称为“中国梦”项目平台,要求大家去点击,排出名次来。在这种链接的页面上还有让充值199元、298元、299元“成为终身会员”的端口,承诺给予好处,不少中老年人就充值了,最后发现上当了,钱不多,往往不会去报案。不知道今天还有多少人记得“事业大咖V”当时的火爆?曾经就是宣传推广各种批着“中国梦”外衣的传销诈骗平台文章,让10多万人被骗!
2019年被告人李某聪、江某荣、方某、陈某强、陈某锦、江某荣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推送有关“中国梦”之类的项目文章能获得高流量以此获利。为此,五被告人在高流量微信用户(以下简称“大咖”)的指导下,仿照“掌上微网”模式,从网上购买了户名为“厦门万瑞天成商贸有限公司”、“福州驰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两个对公账户,搭建了名为“事业大咖V”微信公众号平台用于实施诈骗。之后,“大咖”等人在该微信公众号上传“中国梦”之类的涉及国家政策和国家项目的虚假文章,并利用其线上朋友圈、线上群等方式推广平台上的内容,“大咖”等人以“注册成为会员参与项目就能获取高额回报”为由,欺骗被害人缴款充值。期间,为使“事业大咖V”平台更具迷惑性,五被告人对平台进行优化,并对相关虚假文章进行介绍和推广。被害人被骗后,被骗款项进入由5被告人实际控制的“事业大咖V”微信公众号平台,提现后进入该平台关联的“厦门万瑞天成商贸有限公司”账户。“大咖”推荐用户成功充值后,获得充值金额的70%作为提成,普通用户推荐用户成功充值,则获得充值金额30%作为提成,五被告人则分得剩余部分,在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共获得资金人民币60余万元。
陈某某于2019年10月中旬的时候,在网上了解到一个名称叫亚元集团的项目。该项目自称是一个国家的项目,让他们交钱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一直到这个国家的项目启动,这些交了钱的会员就能享受到这个项目带来的红利,并给所有的会员都能成为中产阶级的收入水平,每个月给他们5到6万元的工资。然后其在10月24日早上交了298元的入会费,成为终身会员,其实在微信上付款的,付款的商户名字是厦门万瑞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其交款后通过扫二维码进入亚元集团的群里,在群里会发关于亚元集团的项目情况,说这个项目是国家支持的,是属于中国梦的项目,然后还有人时不时在群里发新闻,之后其就没有注意这个事情,坐等项目启动分钱。当时在介绍亚元集团的新闻链接中,称该项目现在在招会员,一旦项目启动后,这些会员就能得到这个项目的分红,分红达到每个月5到6万元。楼某在微信聊天的时候,看到一个叫“事业大咖V”的信息,之后就关注了这个公众号,并在公众号上注册了自己的信息。其在这个公众号中看到了很多有关国家政策和项目的文章,之后他就点进去浏览,为了继续了解和参与这些项目,就充值了298元成为了终身会员。其参加的项目是叫“特质卡”,公众号介绍“特质卡”是国家的一种特质卡片,到时候国家启用这种卡片之后可以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和价值,因为里面有很多国家的红头文件和领导人讲话,所以其就相信这个事情是真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一点实际的东西。这个钱其是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上支付的。陈某某2019年10月在微信上浏览信息看到类似中国梦的文章,然后就点了一个公众号,注册了之后,公众号里就跳出来让其交钱,其就用微信交款298元,文章里显示其之后可以享受一些国家补贴和优惠政策,其在“事业大咖V”上参加的是一个叫大狮集团的项目,是关于“中国梦”里面国家政策和一些项目开发。………
被告人陈某锦的供述和辩解,证实:其和方某、陈某强、李某聪在2015年一起创立了聚拓公司,陈清锦是法人,方锟是监事。江集荣是他们的校友,于2017到公司上班。最开始有一个大咖主动联系方某,让他们搭建像事业大咖这种模式会比较好推广,他们就开了一个会决定做这样一个平台。陈某锦负责平台的软件开发,李某聪和江某荣主要是辅助陈某锦,做这些东西他们也会怕,为了规避风险,他们就去买了对公账号,一直到10月底,他们发现账户被冻结了,就关了支付通道,然后陆陆续续的把他们觉得有问题的文章删掉,然后11月份有客户发现他们的项目、文章没有了,就有人来问,然后他们也退了一部分钱给他们。上面的项目有些事关于中国梦之类听上去很高大上的项目,每个项目的相关内容是他们几个去掌上微网这些平台上找的,由陈某锦、李某聪、江某荣去把这些文章上传到事业大咖V平台上…….被告人方某的供述和辩解,证实:2019年国庆后他们开发了事业大咖微信公众平台,公司的五个人都在这个平台进行操作,从相似公众号上搜索一些事业的文章,有亚元、悟空、刷脸支付,然后把文章复制发布到平台上。大客户利用他们的网站去推广,会分70%给他们。平台收益有几十万。他们特意买来一个空壳公司作为支付通道,之后该卡被冻结,他们觉得可能出事情了……………………………..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锦、方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决如下:相关人员获刑5年到4年6个月,罚金3万到2万不等,退缴返还被骗人60余万。最后提醒:警惕各种传销与诈骗平台打着“中国梦”旗号骗你的钞票!【文章来源:利箭在行动,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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