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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疫情吸睛,维密NMN号称延长寿命30年,多燕瘦微商越走越偏

近日,一则网传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的函”》“以下简称《排查函》”,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经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证实,《排查函》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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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排查函》称,日前,媒体反映有经营者违法经营“不老药”情况,“不老药”的主要成分为烟酰胺单核酸(NMN)或以此为原料生产,个别以压片糖果等普通形式存在,主要宣传“抗衰逆龄、修复DNA、预防老年痴呆”等作用。明确了在我国境内烟酰胺单核苷酸(NMN)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排查。
看到这份《排查函》的时候,清扬君第一时间就想起了国内一个知名的微商——多燕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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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多燕瘦微商是由蜂了时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了时尚”)运营的,旗下有“多燕瘦”和“维密”系列产品。
企查查显示,蜂了时尚曾用名多燕瘦减肥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爱瘦(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吴满元,由杭州惠美惠时尚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实际上,在多燕瘦系列文章中,清扬君已经提到过多燕瘦微商产品存在诸多虚假宣传、产品效果被质疑、经营模式被众多媒体质疑传销、曾因非法添加和广告违法多次被处罚、蜂了时尚及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人并限高消费等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本月1月8日,蜂了时尚再次因不履行败诉判决被申请强制执行。
事情的大致过程是,蜂了时尚与经销商签订协议,约定将经销商未核销的162000元货款,换购成维密系列产品做货款。然而经销商按照协议只换了90盒折算货款9450元之后,就再未从蜂了时尚换购过任何产品。蜂了时尚还应该返还未核销货款152550元。
法院判决蜂了时尚返还经销商货款,但判决书生效后蜂了时尚却再一次不履行生效判决内容,被经销商申请强制执行。不知道这次案件最终会不会再给蜂了时尚多加一个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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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清扬君之所以看到国家市场监管局发的《排查函》就想到了多燕瘦,是因为多燕瘦微商的维密系列中就有一款极力宣传“NMN”成分,号称“延长寿命30年”的产品——维密NMN(维密γ-氨基丁酸酵母多肽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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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密NMN在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平台的宣传有很多,但内容都差不多。主要是讲述NMN所谓的各种“神效”,以及李嘉诚等名人的背书,然后是宣传维密NMN的功效,比如“抗衰逆龄、抗糖抗氧化、提亮美白、美容养颜、改善睡眠、修复基因、调节血糖、增强免疫”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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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的代理商在宣传中称其具有“延缓身体机能减退、修复受损基因细胞、修复受损心脑血管细胞、抑制肿瘤生长转移、修复心脏功能损伤后的恢复、预防骨骼肌肉萎缩和炎症”等效果。
而实际上,清扬君发现所谓的维密NMN并非保健品或是药品,仅是普遍的食品而已。但以上的宣传中,“抗氧化、改善睡眠、调节血糖、增强免疫”均为保健食品的功效,而“延缓身体机能减退、修复受损基因细胞、修复受损心脑血管细胞、抑制肿瘤生长转移、修复心脏功能损伤后的恢复、预防骨骼肌肉萎缩和炎症”等功效很明显的就是宣传医疗作用,而且是目前医学水平都很难做到的事情。以上宣传涉嫌虚假宣传和医疗宣传,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第十三条、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同时也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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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夸张的是,为了吸引眼球或者达到销售目的,竟然有代理商打着“新冠肺炎”的旗号,侧面宣传维密NMN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暗示维密NMN产品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作用。
不知道以上的文案内容是经多燕瘦微商的公司授意,还是代理商擅自宣传。
清扬君认为,维密NMN作为普遍食品却宣传保健作用和医疗效果就已经够离谱,而相关人员意图在全球性灾难面前发“疫情财”简直是丧心病狂!这是赤裸裸的犯罪!
希望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同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尽早制止多燕瘦微商产品虚假宣传行为,对妄图发“疫情财”的相关人员更应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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