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腾信堂”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一)。具体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丽丽犯集资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平台公司为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查询等工作。
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腾信堂”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5亿余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2022年9月19日。
四、发放方式
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醒
1.本次为“腾信堂”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2. 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6日
据了解,2013年至2018年6月期间,朱丽丽以其经营的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11%-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参展浙江省老博会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其公司经营的ACH平台外汇交易,后将所吸收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支付业务员提成及供朱丽丽个人购买房产、车辆等挥霍。经查腾信堂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向1899名投资人募集资金14.49亿余元,至案发共有1279名投资人本金尚未收回,损失合计8.46亿余元。
来源:杭州中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丽丽犯集资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平台公司为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查询等工作。
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腾信堂”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5亿余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2022年9月19日。
四、发放方式
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醒
1.本次为“腾信堂”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2. 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6日
据了解,2013年至2018年6月期间,朱丽丽以其经营的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11%-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参展浙江省老博会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其公司经营的ACH平台外汇交易,后将所吸收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支付业务员提成及供朱丽丽个人购买房产、车辆等挥霍。经查腾信堂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向1899名投资人募集资金14.49亿余元,至案发共有1279名投资人本金尚未收回,损失合计8.46亿余元。
来源:杭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