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除了组织者要判刑, 参与的团队也要判刑!!
9月4日,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理想家园”网络传销案的刑事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理想家园”传销团伙一团队长发展下线过1万余名,涉案资金369万余元,非法获利128万余元,被判处了1年半的刑期,并处罚金5万元。
该判决书上显示,从2016年9月开始,史某飞、陈某炉、陈某水、张某、李某某、吴某找人开发“理想家园”网络平台(对外又称LX商城、我们的红酒),平台分为6大体系,其中有史某飞的小飞体系、陈某炉的华哥体系、陈某水的恒明体系、张某的奋斗体系、李某的磊哥体系、吴某的冰雪体系。
“理想家园”网络平台以买卖红酒为幌子,大肆拉人头入会,层层发展下线,从事传销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新会员注册需要老会员推荐,注册后要消耗100个积分激活,会员注册并激活成功后,就可以在“理想家园”网络平台进行排单,进行所谓的买卖红酒,会员排单前需勇过微信向“理想家园”网络平台客服购买排单币,排单成功后平台按每1000元红酒扣1个排单币比例,“理想家园”网络平台的所有收益均来自于收取会员的排单币费用。
平台还设置了静态奖和动态奖。静态奖是指,会员每次买入排单匹配交钱成功后,平台会按会员买入金额1%每天释放返利,共15天计15%。动态奖是指,会员可获得下线1代会员所有买入金额5%的奖励;会员发展下线达到一定数量后就能成为团队长,团队长每次购买“排单币”按团队人数的多少可以享受4.5至9.5优惠价格,并可获得下线会员充值排单币带来的手续费分成。
为了推广“理想家园”,吸引更多的会员参与投资,该组织在全国各地多次举行旅游推广活动,通过微信、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其所谓的“理想家园”平台实际上是史某飞等人操控的网络传销组织。
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经“理想家园”恒明体系负责人陈某水推荐,借用其兄弟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理想家园”会员。李某加入“理想家园”后积极参与传销活动,大肆推广宣传“理想家园”网络平台,发展大量会员加入该传销组织,成为该组织团队长。
2019年5月,“理想家园”传销组织被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查获。至案发,李勇共发展下线10380人,收取传销资金369万余元,非法获利128万余元。
洪雅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李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宽处理。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8万元,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
最终,该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李某作出 了上述判决,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鹰鉴了解到,2013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对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的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