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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被骗人众多,可查实的被骗人即达数千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被骗人四百余人,涉案金额达3481万余元,已追赃挽损1100万余元。
2017年10月以来,被告人陈某令等人相继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亚元交易平台”。在无实际经营情况下,利用微信群宣传所谓“亚元”项目,以高回报为饵诱骗民众投资。
要求投资者缴费加入会员,按照加入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2018年2月,“亚元交易平台”非法传销组织被警方查获并关闭后,被告人陈某令仍冒用该平台名义,沿用其非法传销模式大量发展会员,非法募集资金1400万余元,可查明参与人达1400余人。
2019年3月,被告人张某军结识被告人陈某令后,为利用陈某令的“亚元”平台销售、推广虚假数字货币卡,加入陈某令的“亚元”团队,宣传、推广“亚元”,其后伙同陈某令等人通过该平台销售虚假数字货币卡。
同年10月,张某军又与吴某强商议,虚构所谓“中国梦卡+银币”的收藏品,并与陈某令商定,利用陈某令的“亚元”平台向社会宣传、推广该虚假收藏品。
截至案发,陈某令及其下属团队长通过“亚元”平台利用该虚假收藏品非法募集资金2050万余元。可查明身份的参与人数达三千余人。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亚元”项目,通过组建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1431万余元;陈某令还伙同被告人张某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国梦卡+银币”收藏品项目,利用组建的非法传销组织向社会非法集资2050万余元,陈某令、张某军集资诈骗的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被告人丑某、袁某珠、王某凤、陈某令、张某军、林某梨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官提醒
近年来,集资诈骗案件多发,新方式新手段层出不穷。本案是一起利用非法传销活动集资诈骗的案件,“老骗老”的犯罪特征明显。
被告人陈某令、张某军均为老年人,本身不具备任何金融投资理财资质,因他人介绍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当意识到该组织的违法性时,不思悔改,继续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饵,打着响应国家政策的旗号,套用正规宣传报道中的概念提法,以”亚元”、“中国梦卡”等新概念、新名词,移花接木、混淆视听,利用非法传销组织平台,吸纳了包括诸多老年人在内的众多集资参与人。
其中,老年投资者因对数字货币等新兴事物认知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弱点,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狩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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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老年投资者,要充分认识金融投资理财的专业性,一定要通过正规、专业的渠道进行理财投资,不要轻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投资理财前多与家人商量。一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或被骗,要及时报案、及时止损,切不可自我麻痹、越陷越深,甚至再引诱他人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