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新融媒在企查查上发现到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深圳市前海明德普惠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简称:明德普惠),被山东省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计罚没1264万余元。
当事人明德普惠公司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是采取宣传原油期货交易发展人员加入,通过投资7000元至350000元后,在其会员管理系统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并获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通过设置推荐奖励、复利奖励、分红奖励等制度,以推荐发展会员人数和投资数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之规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明德普惠公司处以罚款15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1142830.35元。两者合计罚没12642830.35元。
然而该行政处罚信息下达后,该公司却一直未能履行法律义务,直到今年2月21日,明德普惠公司被蒙阴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多篇关于明德普惠公司以外汇投资、原油期货交易为噱头的组织领导传销案,均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据悉,该公司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模式情况如下:
1.静态收益:分五个档次。第一档存款3500元(相当于500美金),日息是千分之三;第二档存款7000元(相当于1000美金),日息千分之三点五;第三档存款3.5万元(相当于5000美金),日息千分之四;第四档存款7万元(相当于10000美金),日息千分之四点五;第五档存款35万元(相当于50000美金),日息千分之五。
2.动态收益:每个人可以介绍他人来配资,给予其所介绍来的人所得利息的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五作为奖励。
3.报单奖励:会员A为报单中心负责人,每有一人在A处报单,公司会将该人投资金额的百分之二作为报单奖励给与A。
企查查显示,深圳市前海明德普惠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13日,注册资金1亿元,实际缴资本不详。公司法人代表、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朱玉兵,公司职务为总经理、执行董事。刘海玲为公司监事。该公司在2017年因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罚款5000元。此外,朱玉兵在今年5月9日,在张福玲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案件中,被强制执行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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