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查询的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文俊、王文澜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以下简称“三三”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浙01执44号。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及时有效清退案款的准备,现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告知,受损集资参与人可线上查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查询对象
“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信息查询时间
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26日。
三、信息查询方式
为提高效率,减少受损集资参与人路途奔波,避免人员聚集形成疫情风险,本次信息查询在“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涉众案件管理平台”上进行操作,不接受线下来访查询。
四、信息查询内容
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受损金额等信息。
五、信息查询操作流程
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若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本人不会操作手机的,由其监护人或家人协助完成,但须本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按钮“执行服务”-“涉众案件”,跳转至“涉众案件管理平台”页面;
第三步:点击案件信息查询确认按钮,根据提示拍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上传,点击“校验身份证”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第四步:显示“三三”案,点击案件右侧箭头按钮,进入案件信息页面查看个人信息及受损金额。信息查看完毕,点击“确认”按钮完成信息查询。
如您为受损集资参与人本人或继承人,按前述操作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平台提供相关身份及投资材料以供审查,具体步骤请按操作视频的提示进行。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查询到的金额为集资参与人受损金额,经过第三方审计并已经刑事判决确认。
2.查询期满后,本院将适时推进案款清退工作。最终的清退金额以刑事判决确认的受损金额按统一比例确定。具体事项,请关注“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信息。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查询期间如有疑问,可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6日
来源:杭州中院
设立“宝利来”、“易通商城”等平台,以许诺高额回报的形式向境内外48万余人非法集资536亿余元,共造成投资人损失资金高达170亿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王文俊在不具备资金兑付能力的情况下,伙同王文澜、邢爱华、潘雅琴、吴铭、赵小龙、潘春红、陈大为、莫艳丽、胡学民、张伟芬、胡梦洁等人,先后成立玉茶坊、讯通公司、康满堂、湖北玉子春秋、易通公司等数十家公司(以下简称“三三”系公司)并由王文俊实际控制,以玉茶坊、康满堂店铺、宝利来平台、易通商城开展“线下实体加盟”“线上玉石资产证券化交易”“网上商城”为幌子,雇佣邵洁、周晓垣和撒荣阁为负责人的宝利来平台操盘团队,通过网站、微信群及举办会议、活动等形式开展虚假宣传,许诺高额回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至案发,造成15万余人的资金170亿余元不能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