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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裁判文书网发布《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食安泓(广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该裁定书显示: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申请人中食安泓(广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食月太(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陈娜、杨琦、姜合强、张龙彦、张红峰、马玉、高宗梅、郝保安、袁红晓、刘茹、宋晓婷、韩亚萍、江美凤、郭娅、任巧丽、杜海燕、胡诗敏、丁红、朱泽丽、张玉虎、林国发、汪春燕、郭大帅、郭维师、黄祥伟、王爵松、郑萍莉、黄叔石、罗燕清、黄岳潮、乔瑞芳、熊菲菲、詹友明、陈张民等为非法传销一案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财产调查及控制措施,现已将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中食安泓(广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食月太(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陈娜、杨琦、姜合强、张龙彦、张红峰、马玉、高宗梅、郝保安、袁红晓、刘茹、宋晓婷、韩亚萍、江美凤、郭娅、任巧丽、杜海燕、胡诗敏、丁红、朱泽丽、张玉虎、林国发、汪春燕、郭大帅、郭维师、黄祥伟、王爵松、郑萍莉、黄叔石、罗燕清、黄岳潮、乔瑞芳、熊菲菲、詹友明、陈张民所有的财产予以保全冻结,本案现已保全完毕。依法应终结本案的保全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保全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裁定书提到的两个公司中食月太(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中食安泓(广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此次涉嫌传销被资金冻结,有可能跟旗下一个名为“脂20”的社交电商平台营销模式涉嫌传销有关。
据披露,脂20设置了4层代理级别,分别为vip、省代、总代、董事。拿货价分别是:1332元、1004 元、863元、716元。根据不同的代理级别,脂20设置了不同的首次进货额度,也就是“门槛费“。要想晋升董事服务商,必须从vip开始“逐级”往上升,最少需要拿货145盒,至少需要投入超过10多万元。“脂20”不断刺激代理进阶成为更高级别的代理,并发展更多的下线代理。
近日,捉销师注意到一个名为“瘦吧”的APP,据显示,瘦吧由广州瘦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8日,法人詹友明(2021年11月法人由黄祥伟变更而来)。中食安泓(广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光实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股49%,
据宣传称: 瘦吧科技将智能硬件、移动App、专业体脂管理师、减脂教育高效结合,通过采集、评估、干预、跟踪四步,构筑了科学健康减脂闭环,让用户的减脂过程更加科学、轻松、有效、安全。
据瘦吧APP显示,除了能帮助使用者达到“瘦身”的目的之外,还能通过分享创业。
据瘦吧APP“我的分享”中活动规则显示,乐享计划是由瘦吧APP 全新打造的面向公众的全平台活动。为迎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政策方针,它旨在为用户提供一个“你我共创业 全民齐乐享”的营销激励计划。、乐享客可分享平台的任意页面或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瘦吧APP官方品牌信息、个人体验评论,案例,品牌活动等),并成功邀请用户体验或VIP优惠套组后完成新用户的首单购买程序,即可享受8%的乐享奖励。
另有一位“刘女士”现身说法称:热心肠的刘女士不仅帮助了小伙伴,还获得了平台8%的乐享奖励。根据每位小伙伴下单的金额*8%刘女士共获得1536元乐享金。乐享奖励解冻后,刘女士使用瘦吧钱包进行提现。刘女士提现1536元,扣除提现服务费92.16元,最终实际到账奖励1443.84元。
2022年05月06日 西安市场监管发布《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抵制防范网络传销意识和能力,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执法行动以网络购物型、投资型理财、创业型传销等领域和类型为重点,严厉打击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严厉打击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严厉打击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随着各职能部门对社交电商、分享经济的日益重视,打击力度亦会持续加强,至于瘦吧能走多远,捉销师将持续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