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涉嫌传销被申请冻结资金
在崧鼎公司总部,商学院的曹院长介绍称,崧鼎盛翔集团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1000万。是以北京崧鼎盛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崧鼎盛翔亿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绿城之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集团公司。
而实际上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未有该集团的存在。宣传片中介绍到的北京崧鼎盛翔亿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已于2020年7月6日决议注销。
“崧鼎珠宝”的运营主体为北京崧鼎盛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日期2014年4月14日,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执行董事、法人刘同磊持股比例92.5%,认缴出资额740万,实缴出资额为0元,监事王媛媛持股比例7.5%,认缴出资额60万,实缴也为0元。
记者注意到2019年7月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北京崧鼎盛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发现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收取、转移资金,为防止转移或者隐匿涉案的违法资金,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北京崧鼎盛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使用的相关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予以冻结。
“消费黄金送金豆”奖金模式涉嫌以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崧鼎珠宝”是如何“吸金”的呢?黄金价格为639元/克,投资人每购买1克给予1.5倍返利即958元(1金豆=1元)。5克黄金起购(门槛),每天按照3‰进行释放,静态情况下每天270金豆。动态情况下(拉人头),推荐一个客户,拿其第一代静态收益的100%,推荐三个客户,除了第一代100%静态收益外,还拿第二代静态收益的50%。同时,还设置了V1-V6的级别可以享受团队总业绩(团队计酬)。
如此高额回报,钱究竟从哪来?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提醒大家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时称“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要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投100万元年赚12万元,号称国外有矿山,稳赚不赔……”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一起涉及3824名投资者、涉案额逾36亿元的黄金理财特大非法集资案。
记者调查时发现,这个集资骗局披着“发展经济”的外衣,打着响应国家政策等旗号,让不少投资人中了招。
而涉案企业沈阳华玉黄金贸易有限公司有两种理财模式。一种是投资人买走黄金,公司返利给投资人。例如,以高于市价的价格购买黄金,投资人自己拿走,公司再“原价回购”并如期返利给投资人,利息约2%。还有一种返利更高的模式“黄金托管”,投资者手里没有黄金,公司托管,利息再加1.5个百分点。
华玉公司利用三招营销模式对投资者进行“洗脑”。第一招,豪华装修、做大排场营造“实力”。第二招,只说回报不提风险,甚至宣称响应国家发展政策。第三招,带客户出国考察增加可信度。
这其中和“崧鼎珠宝”公司所宣称的集团背景及响应国家号召,“藏金于国”、“藏金于民”、“藏金于世”的“洗脑模式”如出一辙。
10月21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崧鼎珠宝”公司总部,发现大门口张贴“已退租”字样。经向招商中心问询,该公司已被公安机关清退。
随即记者前往“崧鼎珠宝”所在的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平西府派出所及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七家市场监管所了解情况,北七家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在对“崧鼎珠宝”公司的市场巡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处置安排。
警方提醒,投资者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远离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