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5月23日发布:多层级团队计酬互助抢拍模式如下
一、众鑫尚缘的商业模式与玩法介绍:
1、账户注册,在购物商城购买积分,获得平台抢购资格,日化收益1.5%。
2、抢购分为上午场,下午场。两个独立时间场次,上午场实付金额为300-5000,下午场实付金额为300-5000,每场原商品金额到达封顶价格时,会有核心团队提货拆分为原始单,例:上午场单笔订单金额大于等于封顶价格时,核心会提货扣除提货费后拆成两小单或三小单,玩家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对应的场次,抢购到的商品可日溢价1.5%进行“转拍”,转拍需扣商品总金额1.5%的E豆作为手续费(注:E豆不足,将无法完成转拍)。
3、抢购的商品金额小,周期短。
例1:甲抢购到乙的商品价值1000元,周期1天,收益为1.5%现金,甲付款给乙,乙确认收款后放货,甲转拍订单,一个小时内可完成交易,转拍时扣除甲账户E豆15个,甲得订单第2天售出,甲上传的收款方式会收到1030元,日收益15元;
例2:甲抢购到乙的商品价值3000元,周期1天,收益为1.5%现金,甲付款给乙,乙确认收款后放货,甲转拍订单,一个小时内可完成交易,转拍时扣除甲账户E豆45个,甲得订单第2天售出,甲上传的收款方式会收到3090元,日收益45元;
例3:甲抢购到乙的商品价值5000元,周期1天,收益为1.5%现金,甲付款给乙,乙确认收款后放货,甲转拍订单,一个小时内可完成交易,转拍时扣除甲账户E豆75个,甲得订单第2天售出,甲上传的收款方式会收到5150元,日收益75元;
甲同时参与2个场次,3000、5000的商品,周期1天,收益为1.5%现金,甲付款给乙,乙确认收款后放货,甲转拍订单,一个小时内可完成交易,转拍时扣除甲账户E豆120个,甲得订单第2天售出,甲上传的收款方式会收到8240元,日收益120元;
二、推广奖励:
1、直推奖励10%,间推奖励5%例:甲推荐乙,乙推丙如果丙参与两个场次,共计抢购到价值8000元的商品,利润为120元,
乙拿直推奖励为:120×10%=12元;甲拿间推奖励为:120×5%=6元
2、团队奖励
v1:直推用户6名,团队用户30-100名(有效用户即参与一次抢购)可获得1%团队奖励
v2:直推用户10名,团队用户101-200名(有效用户即参与一次抢购)可获得3%团队奖励
v3:直推用户10名,团队用户201-400名(有效用户即参与一次抢购)可获得6%团队奖励
v4:直推用户10名,团队用户401名以上(有效用户即参与一次抢购)可获得9%团队奖励所有奖励均有平台拨出 , 机制创新性。
第一:平台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团队,采用的是抢拍的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直至抢单成功。抢单成功后,完成订单并且转让方确认订单后,转拍即可。
第二:控盘严谨性。严格计算,大数据控盘 稳、久、赚、点对点交易、无中央账户、平台不接触资金、没有资金沉淀,安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坐等进场,公平公正,系统会根据会员的活跃度来严格按照比例控制单量,有序循环。绝不会造成大进后的大出从而给平台带来金流上的压力。
所有会员积分只能转本团队的会员,减少杜绝因为转积分的事引来的不必要的矛盾,让整个平台的市场领导都省心省事专心推广!!!
同时还增加了市场领导的分红收入!使得领导人更加乐意去推广和扶持市场给平台带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对于抢单后超过1小时没有打款的玩家,第一次扣除100积分,第二次给与封号处罚。有效解决诚信问题,所以说,平台不断在控盘上优化一些细节,使得项目严谨长久,成为行业标杆。
第三:规划长久性平台在最前期就能把整个规划路线规划的很到位,第一竞拍板块吸粉,让会员对平台有粘性、第二开启流量变现增加会员对平台的忠诚度、第三爆品商城实现平台会员共赢。
第四:收益的合理性聊到这一点呢,我想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那么,怎么样才算合理呢。收益低了,大家没有动力,会员量难以有效增长。收益高了,平台又难以持续承受资金兑付的压力。我们做任何投资都有两个成本: 一个是资金成本,另一个是时间成本。很多朋友在做投资理财时,往往没有太重视时间的重要性!投资理财,财富增值几个核心点就是: 本金乘以时间,再加上复利才会等于最终的倍增,所以说呢,时间真的很重要。那么我们现在来看看“众鑫尚缘”是不是能满足上面这几个核心点呢?我们先说说本金和时间,以往我们做的其他类型的项目,不管是7个月,5个月或者3个月回本,是不是前期我们都在拿自己的本金,拿回本金才能说开始享受收益,但是不是我们会发现,很多项目都死在我们回本的路上,就算回本了,收益没拿几天就玩完了。而众鑫尚缘只有一天收回本金,不但本金还连收益一起收回。根据众鑫尚缘的收益率不难算出月回报率在50%-100%,为什么有一个中间值,是因为并不是每天都能抢购到商品。
举例,一个账号每天都抢,大概预备8000左右,一个月的收益在3000-5000。而且这个钱只有在抢拍成功了才打出去,没有抢到就还是在自己口袋里,打出去了一天又连本带息回来了。我们前面说了财富增值的核心要素还有一个复利,如果我们用赚来的收益在开号继续复利投资,6个月下来是在10-15万,是不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很多人看不起竞拍,认为收益不行,是没有仔细去算账,以前做过很多其他的项目,一投就是几万,几十万,前面几个月每天都在祈祷平台要好好活着,因为本金还没有回,今天我们来看竞拍,是不是投入小,风险小,但收益不小。现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里,钱真的不是挣来的,真的是玩儿出来的是变出来的,现在的这个时代啊,花钱的方式变了,赚钱的方式也变了,所以呢,咱们一定要学习金融思维,互联网大数据的思维赚钱才不会那么辛苦。
通过上述招商宣传资料,我们不难看出是个典型的互助转卖资金盘,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根据“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另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刑,新增刑档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当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到120人以上或者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累计达到250万元以上的,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决定》第5条规定,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万元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或者造成存款人资金损失2500万元以上时,属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下称《决定》)第13条规定:“通过传销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同时又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运营主体公司
可笑的是招商宣传中以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为噱头来吸金,此证书是让贵企业在合法合规内经营,并不是充许贵企业用多层级团队计酬来涉嫌传销的,更不是让你无实物进行互助抢拍资金盘的运营!
企查查显示如下:安微泽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法定代表人:荆飞龙,为一人独资企业,荆飞龙100%持股,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及参保人数为0,不禁让人怀疑又是一家空壳公司,专门为此项目而准备的公司!
新营销调研后期将持续跟进并将该企业的不法行为提交给相关执法部门。也希望有更多的网友提供更多的资料,以便早日让违法违规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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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营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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