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达内教育”“潭州教育”“闪创教育”“大鹏教育”“轻备教育”“火星教育”被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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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老师一直劝我用助学分期付款,还叫我一定按她说的填资料”……近期,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接到多起大学生消费者投诉,称被培训机构诱导办理了消费贷款,且相关贷款平台提供的并非正规贷款合同,刻意模糊其借贷属性。
南都记者注意到,几起投诉中贷款方均为“融易分期”“倍好付”,运营方都涉及一家叫做鹰潭融世纪小贷的公司,该公司控股股东是上市公司融360,实控人也是融360的实控人。
2021年3月,监管部门曾严令规范学生贷款,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以诱导性营销等行为精准“收割”大学生。“禁令”下发已一年有余,上述平台却仍与培训机构合作,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以为是“助学分期”,却背上5000元贷款
“培训机构老师说‘学一个月交一个月’,我以为只是普通分期付款,培训机构老师从来没跟我说过这是贷款!”还在读大二的小易(化名)无法接受,培训机构销售口中的“助学分期”,在申请成功后却变成了由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这种“变脸”让他懵了,“申请成功后,钱没有经过我的账户而是直接打给了培训结构,直到贷款平台发短信给我才知道自己借了5000多元的贷款。”
今年1月,小易看到了潭州教育的播音课培训广告后,联系了该机构报名体验课。从小易向记者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课程销售老师以助学分期付款的方式劝导小易购买课程,只字未提贷款的事情。
近一个月以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数字金融创新与合规课题组接触了近20位这样的投诉者,在这些学生们眼中,“贷款”和“分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培训机构销售往往以“助学分期”等说法来代替“贷款”,而销售们所用的营销话术还有“绿色助学平台”“助学金”“教育分期”等。
投诉涉及的培训机构,多为设计类、播音类等技能培训课程,在采访中,这些刚上大一大二的学生向南都记者表示,主要是想多学一门技能,之后靠接单挣钱,补贴生活费。而培训机构销售则声称,学员参加培训后可介绍兼职,几千块钱的培训费“都可以赚回来”,只要办理“分期”就可以“上车”。
一般而言,培训机构会提供一个二维码给学员,告诉他们扫码办理“分期”,实际上这一步就是在引导学生去培训机构合作的贷款平台申请贷款。在这一步骤中,培训机构往往会提供信息填写模板给学员,甚至在线指导,告诉他们“这样填资料更容易办下来”。
据南都课题组梳理,近期涉及投诉的培训机构包括“远程教育”“达内教育”“潭州教育”“闪创教育”“大鹏教育”“轻备教育”“火星教育”等。
签下《咨询服务协议》,合同模糊借贷属性
与培训机构合作的贷款方中,根据南都记者梳理,名为“融易分期”“倍好付”的平台是大学生消费者投诉频率较高的贷款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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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易分期”和“倍好付”平台运营方实际上一致
南都课题组查询天眼查信息发现,“融易分期”和“倍好付”存在关联关系。“融易分期”的主要运营方鹰潭融世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构成为: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股40%;北京融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股20%;上海世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占股40%。其中,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融360的上市主体,北京融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融360上市主体全资控股,该小贷公司的实控人和法人也是融360的法人。另经查询天眼查数据,“倍好付”平台的运营方北京天途驰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融易分期”安卓版和iOS版App的软件著作权,而鹰潭融世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上海世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也拥有“融易分期”App的软件著作权。
还有消费者向南都记者表示,自己在“倍好付”申请了教育分期后,收到的还款信息是由“融易分期”发送的。同时,在测评中,南都课题组还发现,扫码某教育培训机构发来的“分期二维码”后,进入的页面是“融360”的产品推广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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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投诉人提供的与“倍好付”平台签订的协议,多个学员手里的协议都与此份协议一样。
此外,贷款服务提供方还存在在合同中混淆概念的情形。大一学生小原(化名)被培训机构“闪创教育”诱导在“倍好付”平台办理了贷款,但小原签订的并非一般的借款合同,而是一份与北京天途驰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咨询服务协议》,同时,小原与“闪创教育”签订了一份《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根据小原和其他类似消费者提供的还款计划来看,每期还款包含本金和利息。而查阅“倍好付”隐私政策协议可指,该产品在审批借款人资质时所需要的个人信息和流程与普通贷款无异。
对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向南都记者表示,该业务性质实际上就是小额分期贷款。从事金融业务,应该持有相应合规的金融牌照,或者是与拥有相应小贷或者消费金融类牌照的机构合作,而非直接由“北京天途驰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分析称,“学员签署的是《咨询服务合同》,但其中的约定内容显然不是一般的‘咨询服务’,且以《应收转让通知书》的载体‘通知’将学员赊购的部分学费转为其在北京天途驰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负债,实际上是把借贷这一明显存在的金融行为虚化、模糊化了,与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监管方向存在冲突,该模式面临相应的法规政策风险。”在金天看来,北京天途驰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一做法实际上是试图通过淡化“应收账款转让”过程中的借贷属性来规避相应的监管要求。
不到18岁可用亲友身份代办,利率超红线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关于“融易分期”的线索,今年3月下旬,南都对培训贷现象进行了一次实测。
以“平面设计培训”为关键词,南都邀请一名大学生参与测评,在58同城上搜索培训机构信息并在某一链接中填写手机号之后,不一会儿接到多个不同培训机构的来电推销。其中,一名来自“达内教育”的“王老师”(听到反馈说学费太贵后)推荐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并表示可用的分期平台涵盖百度、花呗、借呗、美团等。当得知是在校大学生身份时,“王老师”转而推荐“融易分期”平台,原因是“可以用高中学历去申请。手续费会高20块钱。”
在收集完测评人员的身份信息后,“王老师”很快发来一张写着“达内深圳龙岗中心”与“融易分期”字样的二维码。根据“王老师”指引,测评人员下载“融易分期”App,点开页面一款叫做“融易优享”的产品后,进入的新页面中已经关联了与“达内教育”合作的这一单“教育分期”的金额6800元,并展示了以12期等额本金方式偿还的还款计划。页面显示,学员每月需缴费648.27元,按此计算,年化利率高达25.6%,超过了24%的利率红线。
南都课题组还请一位高中生参与了测评,当该测评人员向“达内教育”招生老师表明自己未满18周岁,办理不了分期时,招生老师却说:“可以请亲人代办的,请你姐姐帮你办吧,征信没问题就可以。”在发送了相关身份信息后,也获得了“融易分期”的“融易优享”产品二维码,贷款利率同样25.6%。
随意上传一个logo,即可通过非在校生身份审核
南都记者发现,“融易分期”App与各培训机构合作的产品主要是“融易优享”,在该产品页面并未出现在校学生不予提供服务的提示。不过,在贷款信息填写过程中,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学信网截图、本科毕业证等能间接证明申请人为非在校大学生的信息。但根据南都实测发现,培训机构和贷款机构之间可能存在“某种暗号”,比如“达内教育”的招生人员称,只需提交身份证照片即可代替;而“潭州教育”的招生人员则表示上传“潭州教育”logo就可以了。经测试,按照这些方法,申请便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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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易分期”平台的毕业证明验证阶段,按达内教育老师指导上传身份证正面,通过了验证。
一名消费者小段告诉南都记者,她身处一个维权群,其中大约1/4的成员系在校大学生。据这些大学生反映,“培训机构一般都叫我们写‘高中毕业,已经工作’,或者‘自由职业’。”有的培训机构还提供快递公司、奶茶店等地址让他们填写作为“工作单位及地址”,以伪造出申请人已工作的假象。
对于平台对在校大学生“因填写在职人士身份而通过贷款审核”的问题,南都课题组以贷款人身份向“融易分期”App、“倍好付”公众号客服咨询平台方面的解释。“融易分期”App客服表示,“相关政策是鼓励个人能力提升的,同时也是允许持牌金融机构向各类人群合规展业的,包括学生。”截至发稿,“倍好付”平台方面未给出相关的回应,只表明与培训机构相关纠纷疑惑,应该与培训机构方面协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指出,这些案例中至少存在培训机构将学员信息转给金融机构,并诱导学生参与贷款的行为,涉嫌不当营销宣传。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补充指出,“教育培训机构并无金融业从业资格,如果查实了教育培训机构在对接学生培训贷款的过程中,和信贷机构存在利益输送,存在好处费或者抽成,则教育培训机构涉嫌违规办理金融业务。”
违规向大学生放贷,仅是风控漏洞?
事实上,早在2021年3月,银保监、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和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而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另外,消费金融公司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曾被银保监通报批评。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指出,这些消费者投诉案例中,持牌金融机构既违反了贷款业务基本的审查流程,在对借款人资质的尽职审查中的义务有所缺失。同时,持牌金融机构也缺乏对合作场景方必要的审查流程,纵容了场景方的不当营销,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金天也指出,学生没有收入,即没有正当合理的还款来源,诱导学生过度、特别是借贷消费可能使其落入债务陷阱,为其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各类风险。他还表示,在这次《通知》之前,银行也已普遍停止对大学生发放具有授信额度的信用卡。
此外,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岳瀚表示,培训机构指示学员提供虚假工作信息以伪装成非在校大学生身份通过平台审查,涉嫌合同欺诈,如果涉及人数和金额众多,严重的可能会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字金融创新与合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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