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们曾曝光过多个项目,其中较为著名的如Plustoken以及wotoken这些。plustoken上个月初也庭审了,估计也快也有消息了,今天先来说说之前的wotoken。
8月27日,滨海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刑事判决书。
据悉,被告人高玉东曾因犯非法经营罪,于2009年11月3日被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2014年5月30日刑满释放。被告人高某某现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0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1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9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1月28日被批准逮捕,当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滨海县看守所。
对于这种不是第一次犯事的人,只能是从重处罚。
被告人李奇兵,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9年10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1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9年11月9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1月28日被批准逮捕,当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滨海县看守所。
被告人王小平(王小影)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9年10月1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1月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9年12月26日被批准逮捕,当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滨海县看守所。
根据指控:
2018年8月份左右,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王小影和柳良亭(刑拘在逃),四人商议准备一起开发WoToken平台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其中,被告人高某某负责招募技术人员架设平台,被告人李某某、王小影等人负责线上线下推广,被告人田某某负责平台数字货币的保管。
WoToken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在我国境内传播,没有实际经营活动。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对外虚假宣称有“阿波罗智能机器人”搬砖功能,要求会员缴纳一定价值的数字货币即可开启“阿波罗智能机器人”,可获得高额静态收益。同时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级层级,上级会员按发展的会员层次和人数可获得分享收益。
经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WoToken平台共注册用户数715249个,层级关系501层。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司法会计鉴定,WoToken平台自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实际吸收(经区块链确认)的数字货币为:USDT286058539个、BTC46050个、ETH2039230个、LTC292590个、BCH56936个、EOS6841797个。
经滨海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WoToken平台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在2019年10月8日案发当日价值合计人民币7706932020元,自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该平台吸收的数字货币价值区间为:人民币4116488210至人民币147××××9655元。
此外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以及给王小平提供住所供其藏匿的,也全部被指控。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WoToken平台共注册会员用户数为715249个,层级关系为501层。经区块链确认,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USDT286058539个、BTC46050个、ETH2039230个、LTC292590个、BCH56936个、EOS6841797个。至案发,WoToken平台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被传销活动参与人实际提取:USDT103183856个、BTC14672个、ETH4007095个、LTC86851个、BCH12295个、EOS2444771个。实际吸收的数字货币在2019年10月8日案发当日价值合计人民币7706932020元。从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吸收的数字货币价值人民币区间为:4116488210至147××××9655元。
被告人高某某、田某某在管理WoToken平台数字货币期间,提币变现非法获利约合人民币16170000元、美金1580000元;被告人李某某提币变现非法获利约合人民币23389000元;被告人王小影提币变现非法获利人民币2360000元,另用提币变现非法获利购买位于湖北省枣阳市南城沙店社区五组枣阳碧桂园利达天玺8幢1单元1301、1303室房产2套,保时捷轿车1辆。
最后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高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O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O二八年四月十六日止。财产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向本院履行。)
二、被告人李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O一九年十一月九日起至二O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止。财产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向本院履行。)
三、被告人王小影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二O二六年十一月四日止。财产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向本院履行。)
四、被告人田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O二O年七月三日起至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止。财产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向本院履行。)
五、被告人李某1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六、被告人唐某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四亿二千五百六十九万一千九百一十三元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九、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李某某现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八十五万八千四百七十元,查封在案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壹成中心花园(A824-0118)5座5405室套间房一套,予以没收,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其中现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八十五万八千四百七十元、房屋首付款及支付房屋按揭贷款部分,折抵违法所得,房屋增值孳息部分予以没收)
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王小影现金人民币二百三十六万元、保时捷轿车一辆、位于湖北省枣阳市南城沙店社区五组枣阳碧桂园利达天玺8幢1单元1301、1303室套间房二套,予以没收,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十一、供犯罪所用的银行卡、手机、电脑、相机、“库神钱包”等物品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十二、对被告人高某某、李某某、王小影、田某某违法所得及孳息,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高某某、李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李国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唐孝华窝藏、包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1c0089da2c1c4c1e9d37ac2400998395
不过除此之外,我倒是比较好奇剩下的数字资产怎么处理。
还是那句话,币圈/盘圈离钱很近,但是如果你以非正当的手段谋取利益,那么可能等待你的也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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