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利用现代通信和金融工具,不断变换手法、翻新花样,打着各种旗号引诱群众受骗上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8月10日, 吉林省四平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对“华尔街之路项目”“303项目”系列传销诈骗案的涉嫌犯罪人员张某某、张某、吴某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鹰鉴获悉,“303项目”打着“国家扶贫”的幌子,以解冻民族资产的名义,让不明真相的群众缴纳少量资金加入会员,等扶贫基金会成立后可以分给参与会员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的扶贫款项为由,通过微信群开展传销诈骗活动。
在“303项目”中,王某某为总负责人,下设团队长、大组长、小组长与参与者。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在“303项目”中担任组长,在微信群内发布项目信息,管理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均超过30人以上,同时负责报单工作,将全部报单款项转给其上级林某某。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在2017年10月份参与“303项目”并担任组长,带领党某某、安某某等人组建团队,在微信群内发布项目信息,管理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均超过30人以上,同时负责报单工作,将全部报单款项转给其上级吴某某。
“华尔街之路”项目是以华尔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美国上市后参与者可获得巨额分红和回报为诱饵,要求会员提前认购“优先股”为由,开展传销诈骗活动。
2018年11月左右,林某虚构国家2.0扶贫政策,推广“华尔街之路”项目。林某等人对外虚假宣称“华尔街之路”是一个对接全世界185个国家与地区,以帮助其他企业在全世界上市为目的的项目。该项目通过运营网站平台,以“原始股权”、“分红派息”为名设立奖励机制,引诱参与者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钱财。
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在该项目中成立报单中心,发布项目信息,管理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均超过30人以上,同时将报单款转给其上级张某某。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在该项目中担任群主,收取报单款,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均超过30人以上,同时将报单款全部转给其上级姚某某。
双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被不起诉人虽然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悔罪态度较好,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系初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不起诉。
检察官介绍,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活动系利用微信向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具有技术性、非接触性、远程性、对象不特定性的特征,应当以电信网络的数额标准来定罪量刑。
犯罪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假借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编造所谓民族大业、精准扶贫、“一带一路”慈善帮扶等“各种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以小投入能获得大回报为诱饵实施犯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