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利用公司服务器进行虚拟货币“挖矿”?又有人在此栽跟头了。
据悉,某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服务器资源挖虚拟货币被抓了。这个事件,估计再次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利用公司服务器挖矿的行为,真的不是用免费的电获利那么简单,是要面临刑罚的。
早在2018年就发生过类似的事件:百度程序员用公司155台服务器挖矿,获利10万,被判了3年。
有人很好奇,这样做到底能赚多少钱?咱们拿百度员工案例来分析,155台服务器,在不计算电费的情况下,用6个月时间获利10万,很明显贪小便宜吃了大亏,一个程序员工作3年赚得不止10万了吧?最后判刑+罚款,钱没有落着,还毁了事业、毁了自己的名誉。所以,这样做一点都不划算,其他人可别再犯傻、铤而走险了。
不仅是对个人,对公司来说也是前车之鉴,估计很多企业会开启一轮大检查,否则被监管部门发现了,那公司的服务器被没收怎么办?
继去年《9.24公告》出台以后,监管部门对“挖矿”活动的执法力度不仅没有放松,反而是加大了打击程度。
今年以来,多地政府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
海南省、浙江省、内蒙古、山东省等多地宣布,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各地方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加价处理。
在此政策出台后,有的人竟然认为,只要多交电费就可以继续挖,即使被查到了,也只是补缴电费而已。可以肯定地说,这想法是错误的。
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不仅补缴电费,“挖矿”设备也要没收。
目前已有多地在发布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后,又发布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通知。个人或者企业一旦被查,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即行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没收。企业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且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此类罚没设备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整治措施一再升级,也可以看到监管部门根治虚拟货币“挖矿”的决心。
都查封了,看到有人还在问虚拟货币“挖矿”违法么这种问题,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下: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属“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畴。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估计还会有人问,不让用“挖矿”设备挖,那“云挖矿”可以吧?
区块天眼APP提醒,蝇头小利藏陷阱,一定要警惕“云挖矿”骗局!云算力挖矿在这两年盛行,其背后是一条非法发币、包装程序、骗人入局、收割牟利的黑色产业链,属于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行为。
之后,各地各部门会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在国内,真的不适合虚拟货币“挖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