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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1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巴南市监处字(2022)17号)显示,重庆宝月窖藏酒业有限公司因有《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被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1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巴南市监处字(2022)17号)显示,重庆宝月窖藏酒业有限公司因有《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被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决定书显示,重庆宝月窖藏酒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每一滴15年纯粮原浆”及微信小程序“15年原浆”对“景悦丰”白酒进行宣传及销售,并设置二级分佣赚钱模式:“1级分享:分销员A分享给消费者下单购买,分销员A获得成交订单总金额12%的佣金;2级分享:分销员A发展分销员B,分销员B分享给消费者购买,分销员B获得成交订单总金额13%都佣金,分销员A获得成交订单总金额3%的佣金。”形成涉嫌传销组织的“人员链”和“金钱链”,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宝月窖藏酒业有限公司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并罚款0.5万元。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重庆宝月窖藏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2日。公司前身为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龙洞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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