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0日讯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发布通告称,警方针对“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酒联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出通知,目前已移送历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将根据审计鉴定结论以公告及追缴函等形式依法开展涉案资金追缴工作。
通告显示,在酒联储工作的业务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团队负责人及其他推广人在自己工作期间获取的奖金、提成以及集资参与人员投资获得的利息、奖金等均属于法律规定的追缴范围。及时退缴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拒不退款、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来自信用中国)
记者在信用中国官网了解到,酒联储作为一家成立于2013年的企业,其经营许可范围包含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百货、五金产品等内容,并无与酒水相关信息。
(图片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2019年5月发布的“(2019)鲁01民终3967号”公告显示,原告(乙方)采取托管回购制方式,在酒联储(甲方)处投资储存150kg纯粮原浆白酒,价款24000元,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加价差额到期返还本金(有协议书和收款收据为证),协议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酒款方式回购。
(图片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记者注意到,与该案件相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另据今年6月发布的“(2020)鲁1002民初2976号”文书显示,三名原告系加入酒联储理财经理梁翠红的投资团队,并发展成上下线关系,为让原告满意,梁翠红及其上线领导周新霞曾向原告出具支付赔偿金的协议。经法院判决,因酒联储2019年9月已被警方立案侦查,且周新霞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根据“先刑后民”的基本原则,法院驳回了原告起诉。
据企查查显示,目前,酒联储法定代表人是鲁会锋,他掌控着山东酒联储酒业公司80%的股份,此外20%在鄂文华名下。鲁会锋旗下共有两家公司,分别为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和南宁超联商务有限公司。
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旗下共有三家子公司,分别为山东众藏酒水销售有限公司、宝清县众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星润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三家子公司都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于2020年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单。
鄂文华同时为山东众藏酒水销售有限公司的最终受益人。目前,鲁会锋、鄂文华已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