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青网健康在信用中国上看到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咱家赚多多”的运营方河南咱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罚款600余万元元。
来源:信用中国
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宛市监处字(2021)250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当事人因组织、策划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被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09455.5元。
此外,北青网健康注意到,在今年4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题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河南咱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简称:裁定书)显示,河南咱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咱家赚多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共计21个银行账户被裁定冻结。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该裁定书显示,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0年11月25日向本院申请,对河南咱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金融机构资金账户及其利用金融机构转移资金的相关资金账户予以冻结。
经审查,申请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在查处河南咱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发现该公司在河南省南阳市区域内,引导相关社会人员缴纳90元的入门费用,完成3个推荐,使其分别成为普通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等。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被申请人的行为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申请本院对涉案账户实施司法冻结。
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本案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国务院颁布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裁定冻结上述两家公司及个人的银行账户。
来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显示,河南咱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9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威,同时也是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100%。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网上贸易代理,保健食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床上用品等。
据央广网报道,河南咱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去年6月27日,在兰考少林大酒店高调举办咱家赚多多美国OTC上市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咱家赚多多在纳斯达克OTC板上市。
此前,该公司名下的咱家赚多多,对外宣称为一家百姓创富平台,注册会员享受销售利润,还赠送3000元原始股,海外上市后让会员们富起来!
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22日,该公司官方微信号“咱家赚多多”发布的品牌战略升级告知函显示,公司接下来正式启动品牌战略升级,公司服务号订阅号发布的内容将进行优化。该公告发布后至今未再更新,此外,先前发布的图文、视频等内容也均已被删除。
最后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网友,一些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转板”为幌子虚假宣传,以传销方式向社会大众募集资金,使投资者难辨真伪。在此,提醒网友及投资者,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当难以准确辨别投资信息真伪时,可向经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当地监管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妥善收集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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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对:捉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