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团队人心比较齐,几年来一直齐心协力推动案件,补交证据等等,最终将团队长绳之以法!!有的团队会员人心不齐,也没毅力,别说推进案子了,甚至连案都没立,最终就不了了之了!!
DDT外汇已经跑路一年多了,目前陆续还有团队长在被清算:
被告人张某甲,女,汉族,高中文化,个体经营,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街道**路**号。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8月5日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Digital Dream Technology(以下简称“DDT”)平台以提供AI人工智能交易系统进行外汇交易为名,要求会员通过介绍人账号在DDT平台注册,按照一至六星汇商级别缴纳相应开户配套费用,获得加入资格。
再根据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级别提升自身级别,并按照发展会员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会员根据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级别、投资金额获得平台返利。
2019年5月22日,被告人张某甲经徐某某(已判刑)介绍注册DDT平台。
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上旬期间,被告人张某甲在宁波市北仑区向他人宣传DDT平台,以平台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会员,以层级进行排列,累计发展会员至少35人,层级已达至少五级,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金额约人民币2 667万元。
2020年7月7日,DDT平台无法提现。
2021年8月5日,被告人张某甲经民警电话传唤至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2021年8月31日,被告人张某甲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人民币35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资料等;
2.证人证言:证人方某某、朱某某、张某乙等证言;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张某甲及同案犯徐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电子数据:银行交易记录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结伙组织、领导以投资外汇为名,要求参加者入金后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