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之窗08月09日发布:反传联盟讯(编辑:守护壹哥)自8月3日上午11:04分微信公众平台反传联盟发布的综合【非理勿试】谢让的文章编撰而成的《【头条】网约车司机们注意了!警惕“至达乾行”新型旁氏骗局》这一曝光文章之后,这一“小隐隐于市”的庞氏骗局被彻底揭开,一石激起千层浪!
初衷很简单——为您守护,少一些受害者!
“守护壹哥”为什么取此名?我希望永远是大家的守护者,守护在传销、非法集资的一线,站斗在反对欺诈的前沿,有则招、招必来、来即战、战则全力以赴!
反传联盟的公益志愿者人数众多,可长期固定在职的工作人员只有两三个。每天除了要面对无数的咨询、求助、举报外,更要以一颗理解包容的心去隐忍无数的诋毁、谩骂、攻击;我们都渴望以自身最大的能量、精力、耐心为您解忧,为您排难,为您守护,目的只有一个——帮您守好您自己的口袋!有网友就打趣地说到:”别人只言片语就骗得我们掏钱出去,你们苦口婆心反倒没几个人相信,还说你们是骗子!“每天早上八点,我们开始工作直到凌晨24:00我们才下班
为的是什么
是那一片怜悯之心吗
绝不是
因为我们才是最孤独最需要怜悯的
是为了利益吗
更不是
因为这都是无偿咨询
每一次面对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被骗被坑内心深深惋惜
希望尽己所能
贡献一份力量
减少一个家庭的痛苦
守护壹哥今天有点伤感,看得心酸,看得痛苦,看着你们一步步陷入深渊却止不住的无奈和失望,即便壹哥早已经预判结局,却无力回天。多么希望大家能早些看到那篇曝光文章、多么希望大家能早日彻悟、尽快止损!可惜……莫名的伤感和叹息!(写此文的同时,壹哥和很多受害者一样难受,彻夜难眠,喝了不少酒)
再次发出警示信息——及时止损
在《》这一文章发布之后,有很多参与其中的“网约车司机”(暂且叫你们网约车司机吧!)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反传联盟(fcx114-com)联系了壹哥。
有的及时停止每日打卡(充值)投资活动,争取能收回一些投资的款。
有的希望在自己回本之前平台还在,争取能收回自己的投资款。
有的可能在求神拜佛希望这个平台持续时间更长一些,让自己多回一点款。
……
但是,你们忽略了这个“至达乾行”的本质。庞氏骗局的本质终究是先吃后,终究是击鼓传花的游戏。起心动念就是个分赃游戏。
在所谓的“网约车司机”当中,几乎 每个人都是“司机”,每个人都是“乘客”,在之前的文章里,我们已经客观地表述为——“左手倒右手”
在文章发布之后的几天时间里:
有“司机”联系我们说只充值了几百,我们安慰他——幸亏你投资的少,亏了就当买个教训,以后要学会防范。
有“司机”联系我们说充值了好几万,我们安慰他——应该还能有几天的时间,能回多少是多少,以后千万不能参与这种投资了。
有“司机”联系我们说投资了几十万,我们建议他——巨额投资,趁早做好证据保全,及时报案,可能还有一线追回损失的机会。
还有“办事处”,我们建议他们及时组织“司机”联合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之后的维权指南
2021年8月8日19:39分,守护壹哥被一直有联络的“司机”拉进一个名为“至达维权”的微信群。截止目前,此群261人,壹哥默默地看着除一个之外的人发布的自己投资款,看着每个人的焦灼,跑路的失望、回本的无望、亏损的无奈、维权的慌乱……
壹哥同样与你们一样无眠,对于已经案发的情况,如何应对,壹哥整理以下指南,希望对你们有参考价值。
一、对于案件的定性——集资诈骗(报案可以以“集资诈骗”报案)对于“至达乾行”这一非法集资案件,壹哥认为本案的方向是“集资诈骗”,而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传销也扯不太上关系。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声明:守护壹哥非律师,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详情咨询专业律师,遵循专业律师指导意见!二、如何维权1、被集资人应该放下自己特有的判断立场,提高警惕,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在“至达乾行”跑路之前已有征兆,发布一则“系统升级通告”,有不少“司机”萌生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想法,但是考虑自己的投资款不能回本而放弃报案,参与的大部分“司机”抱着能拆东墙补西墙的侥幸,初尝甜头的“司机”对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极力阻止其他参与者报案,影响证据的收集、赃款赃物的扣押、查封等工作的开展,最终导致被集资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要相信办案机关和政府,并积极予以配合!有的被集资人出于让集资人继续经营以返还本利的美好愿望,明确要求办案机关对集资人不以犯罪论处,出现办案与被集资人认识不统一的情形,增加案件处理上的社会干扰与复杂性。
3、要将被集资的相关证据保存完好,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的认定往往是一个让公检法部门都头疼的环节。书证往往表现为欠条、借条形式,但常常书证记载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集资人几乎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甚至有的在事发之后销毁账簿,导致办案人员很难准确查清涉案金额。在大量的案件中甚至存在被集资人根据集资人的要求通过自己账户或下线账户直接将款项转账到集资人指定的其他被集资人账户的情形,在帮助集资人实现拆东墙补西墙的犯罪环节的同时,这种杂乱的资金往来直接导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很难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身的出资额,从而影响办案质量,妨碍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有效打击。因此,集资人要注意保存并提供完整的集资凭证等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非法集资的相关案情,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减小损失。
由于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人数多、分布地域广、资产类型复杂,一旦发案,查清事实、锁定证据、处置资产非常困难,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经法院审判,如被告人上诉还需二审终审,判决生效后才能执行,才能返还退赔受害群众的损失。这个过程往往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因此,受害群众一定要有耐心,克服焦躁心理,保持理智平和情绪,相信政府部门一定会依规依法处置好该类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利益。同时,要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干扰和影响案件处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非法集资行为案发主要是因集资人资金链断裂,若依然能维持高额回报,则受趋利动机的影响,鲜有集资人主动报案。非法集资人被骗后指望政府大包大揽,让政府当“最后的付款人”,这是不现实的。试想,如果被集资人在事发前拿着高额回报,资金链断裂而事发后由政府埋单,如此处理,是对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非法集资行为的鼎力支持!政府部门又怎么可能无视法律如此而为呢 因此,非法集资受害者千万不能怀侥幸心理,指望通过上访、缠访、闹访、聚集等非理性途径来“维权”。
4、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必须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手段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只能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广大群众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要相信“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这样的神话,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仔细甄别担保方式,必要时请专业律师保驾护航,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通告》
一、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个人或者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三、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受害者该如何维权?需要做的是,主动收集对方的犯罪事实资料,然后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这里指的犯罪事实资料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在公安机关办案的过程中,报案者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在非法集资中被骗了的话,那么自己应当收集相应地证据,到公安局进行报案处理。只有这样的方式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他的渠道有可能会让自己遭受一些损害。
综上所述,参与投资损失的“司机”,首先到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有多人参与,可以多人一同前往报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之前,整理好相关的报案材料(转款记录、收款人姓名、集资模式说明、公司组织者和骨干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信息、APP相关信息截图、“至达乾行”相关介绍材料),最好形成系统的书面举报材料!与此同时也可以向“至达乾行”(大同市盈成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司机”们可以查询大同市区号+110,或者直接查询大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电话报案(有条件的可以去注册地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报案时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信息)。
(以上图片来源于天眼查和网络)
守护壹哥综合多年来的集资诈骗案件,受害者想挽回部分损失,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的退赃清退工作,都是以报案登记作为首要依据,所以提醒大家尽可能去公安机关报案,随时关注立案调查的进度和公告!具体可以参考《》守护壹哥想跟你聊聊天2021年8月7日,“至达乾行”APP发布了一则通告《至达乾行结算系统更新维护升级公告》,壹哥看了“司机”转发给壹哥的公告内容,“完了!”他们跑路了!1、远离非法集资、传销、诈骗近年来,传销与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夹杂的现象日益严重,形式百样,模式层出不穷,噱头五花八门。但是法律法规只要没有废除,终究是有效的约束力,“以史为鉴,以法为鉴”才能识别和防范,无论今天是“至达乾行”还是明日的“至达坤行”,还是GCAT广告电商,亦或是什么外汇、交易所、这个币那个币!更多的内容请查阅微信公众平台反传联盟(fcx114-com),在此不做过多赘述!2、珍爱自己 守住口袋每天的工作中,大量的传销、非法集资参与者在我们后台进行谩骂和攻击,我们觉得又恨又觉得可怜,钱是在您的口袋,您愿意被骗,愿意为传销骗局和非法集资项目而埋单,我们口苦婆心地劝,您无动于衷也罢,您谩骂攻击也罢,钱终究是您的钱,您亏一毛钱,我也不能赔给您,您就是赚几百万,也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只是希望您能明白什么不能干,什么是底线,什么是红线,至于您听与否,其实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守住您自己的口袋才是最重要的吧!
(庞氏骗局的本质,图片来源于网络)
3、人生苦短 切莫破摔 来日方长 莫蹈覆辙壹哥被网友拉进“至达维权群”,看见群里有的“司机”要吃安眠药,有的“司机”割腕,有的“司机”抱怨各个方面(抱怨市场准入把关、抱怨政府不提前防控、抱怨钱丢了找不回来……),其实归根结底在于自己的认知和常识。不管您如何抱怨,壹哥希望你们珍惜自己的生命,钱乃身外之物,丢了可以再赚,生命只有一次,切莫因贪而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更不能把自己的怨气抱怨给社会,危害他人!同时壹哥再说一句,你的推荐人,他们大多数也是无辜的,他们大多数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小额投入,然后加大投入,然后是当时每天进账提现了之后才敢给你推荐这个项目,本身他们是无主观欺骗,你们应该联合起来报案维权(为了私利,明知而故意拉你入伙的除外)!
(以上图片来源于“至达乾行”维权群截屏)
在壹哥看来,很多人明明知道这就是个“大馅饼”,只是在这种高回报的诱惑下,你的赌博心理、侥幸心理在作祟,在壹哥这种常年和传销、非法集资、诈骗项目打交道的人看来,明显的庞氏骗局,在很多常人看来,亦如此!可是您是否能够抵制住这种“低投入、高回报”的诱惑吗?您能理性地面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项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