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意见》指出,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这项政策的出台无疑给很多微商以及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打了一针强心剂,对于微商品牌香爵的推广人员来说也是如此。
香爵究竟是一款怎样的品牌?旗下的众多产品,不论是已注销的,还是还没注销,为何大部分都遭到过责令改正?香爵公司因何遭到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相关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香爵为何屡遭投诉?
据相关宣传材料介绍,香爵是全国综合能力最强的集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服务为一体的日化微商品牌。该品牌的经营主体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香港博慧欣澜集团旗下以微商模式运营的子公司,也是国内唯一一家以珍珠胎盘液为原料的化妆品公司,该公司依托大明集团,致力于护肤保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经查,广州香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徐国贤,股东有徐国贤(大股东)和何云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据2019年度报告显示,实缴出资额为0元。
2016年时,该公司曾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数个月后方被移除。
在公司管理层方面,集团董事长为何嘉宣,集团公司总裁为史华,香爵公司董事长为徐国贤。
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香爵旗下的这些产品存在着怎样的问题。经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我们发现“香爵沙棘多肽冻干粉套-沙棘多肽冻干粉+沙棘多肽溶媒液”曾因超3个月内未携带资料到属地所进行备案检查而被责令改正。(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香爵多肽补水靓肤冻干粉套-多肽补水靓肤冻干粉+多肽补水靓肤溶媒液”、“香爵肽肽多效眼部精华液”、“香爵提拉紧致赋活面膜”(已注销)、“香爵小分子焕颜补水膜”等产品遭到责令改正的原因则是企业不配合非特备案现场审查工作。
遭到过一次责令改正的产品还有“香爵多效醒肤膏”、“香爵小薇脸焕颜约会水”(已注销)、“香爵草本幼颜婴儿液”(已注销)、“香爵优养植润保湿BB霜”(已注销)、“香爵优养植润保湿水”(已注销)、“香爵优养植润保湿乳霜”(已注销)、“香爵阳光润养喷雾”(已注销)、“香爵水姻缘保湿肌底液”(已注销)、“香爵焕颜修护肌底液”(已注销)、“香爵凝萃紧致肌底液”(已注销)、“香爵凝萃紧致肌底液”(已注销)等将近三十款产品。
“香爵休养生息舒缓膜”、“香爵休养生息焕颜膜”、“香爵休养生息补水膜”、“香爵草本幼颜婴儿液”、“香爵薰衣草男士滋养沐浴露”(已注销)、“香爵薰衣草男士控油护根洗发水”(已注销)、“香爵薰衣草护肤乳”(已注销)、“香爵薰衣草女士美肌沐浴露”(已注销)等产品则曾先后遭到责令改正两次。
“香爵薰衣草女士多效滋润洗发水”(已注销)更是曾遭到过三次的责令改正。
对于其旗下的产品,香爵方面的夸大宣传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比如“香爵醒肤膏”,宣传图片称该产品具有以下八大功效:痛经不适、缓解头痛、腰腿疼痛、颈椎疾病、发烧不适、缓解头晕、蚊虫叮咬、烧伤烫伤。
而实际上,这款名为“香爵多效醒肤膏”的产品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根本不可能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再比如“香爵草本幼颜婴儿液”,宣传材料为该产品标注出了“亮白肌肤,淡化斑点”的功效。实际上,不论是美白还是祛斑,这两种功效对应的产品都应该是祛斑类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并不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还有“香爵小V脸焕颜约会水”,这款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也被包装出了特殊用途化妆品才能宣传的美白功效。
除了化妆品,香爵对外销售的产品种类还有食品,再以“香爵沙棘冻干全果粉”为例,据宣传图片介绍,该产品对于延缓衰老、止咳化痰、消化不良、食积腹疼、胃痛、肠炎等病症都有所功效。
而实际上,该产品属于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65432400019,类别名称为固体饮料,品种明细为果蔬固体饮料,并非保健食品,并不具备保健功效以及治病功效。因而,上述的这些广告宣传行为都将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到了2020年2月,该公司终于因广告违法行为遭到了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经查明,2016年5月,当事人为获得更好广告效果,吸引更多消费者,在其公司网站上对“香爵小V脸约会水”进行广告宣传时,采用了“小V脸焕颜约会水是目前世界上任何一款产品都无法替代的最新细胞美容、液态整形、全身保健、激活细胞、修复基因的能量产品”、“纳米远红外通过透皮吸收,渗透肌肤达30到50微米,穿透表皮、真皮、至皮下组织,直达基底母细胞,深层清理排出肌肤毒素,同时将117种液态矿物质迅速输送给细胞”的表述;对产品“香爵小草帽卫生巾”进行广告宣传时,采用了“第四层晶莹剔透,数量充足进口的吸水因子(高分子聚合物),吸水率达30倍以上”的表述。当事人无法证实上述广告宣传所采用表述用语和数据的真实性。
2019年3月,当事人在更新产品资料过程中,为获得更好广告效果,吸引更多消费者,在制作公司产品“香爵沙棘冻干全果粉”的广告海报上作出“100%沙棘冻干营养成分”、“完全保留428种活性成分”的表述。上述表述为该公司文案部自行编撰,未经验证证实,交由该公司设计部制作形成广告海报,放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门前作广告宣传用途,当事人无法证实其广告宣传中“100%”、“428种”等数据和“完全保留”等表述的真实性。
综上所诉,当事人制作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内容,违反我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罚款600000元。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简单了解了一下香爵旗下的这些产品的前世今生,以及围绕着这些产品出现的宣传问题,下篇报道中,我们将重点关注的是香爵为何屡遭投诉,其奖金制度该如何理解,请继续关注头条资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