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内容如下:
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财物,济南市公安局于2021年 6月9日,依法集中对山东元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一案涉案人员实施了第六波次打击行动。
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女)、王某芳(女)、刘某(女)、郝某、杨某云(女)、陈某翠(女)等6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对一批获利出局人员涉案资金账户实施了冻结、对一批涉案资产进行了查封。
现公安机关再次正告如下∶
一、对那些仍心存侥幸、拒不认罪、拒不退赃或消极退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穷尽一切手段,依法持续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
二、对那些仍心存侥幸,拒绝或消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转移或隐匿非法所得,至今仍尚未全额退赃且无退赃意愿的获利出局人员,公安机关将选取重点对象,收集固定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12条之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打击。
三、对那些直接投资元邦公司至今仍尚未登记的投资者,公安机关将接受报案登记的最后期限延长至 2021年6月30 日,请你们务必于此期限内携带身份证、合同书或协议书、投资关联银行卡及交易流水(开户以来至今)等资料到专案组进行报案登记。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涉案赃款退缴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涉案资金
账号∶ 8661 1770 1014 2100 4649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开元支行。
备注填写∶元邦涉案财物退款,退缴人姓名。
五、涉案财物退缴后,请及时联系专案组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专案组办公地点∶济南市舜华南路 501号济南市森林公安局一楼西厅。
联系人∶郜警官17853178778
刘警官17853175617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