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间,被告人马某春利用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为媒介,以微信名“拯救难民”,冒充云数贸传销组织创始人张健(原名宋密秋,已被判刑),以云数贸公司董事长身份自居,挂靠国家大政方针,打着振兴民族互联网、共享经济、拯救难民等旗号,编造“中国梦受益者—老大拯救难民助理”(简称“老大助理”)、“张健字画”等项目,利用张健在云数贸参与者中的影响力,拉拢会员参与其传销团队,并以发展新会员、报单返利为诱饵,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会员,成立下线团队,报单项目,层层汇总报单款,骗取财物,获取非法利益。
“老大助理”项目假称为云数贸创始人张健招聘助理,该项目实行两单回本制,直推人获得报单款50%奖励,并于每周上涨一定报单金额,报单人与直推人均配送相应WXB电子钱包数字货币(以下简称“数字货币”),配送数字货币金额随报单款梯度性增长,以此引诱参加者发展会员报单,骗取财物。“张健字画”项目假称字画为云数贸创始人张健本人字画真迹,具有收藏价值,直推人可以获得报单款20%的奖励,并于每周上涨一定的报单金额,至2万元止。
报单人与推荐人均配送数字货币,配送数字货币金额随报单款梯度性增长,并声称每幅字画在老大出关后会以2万元的价格回收,以此引诱参加者发展会员报单,后被告人马某春将其购买并装裱的字画冒充张健字画邮寄给报单会员,骗取财物。
被告人马某春虚构云数贸会建立网络商城,国家将实施数字货币政策的事实,声称数字货币在云数贸商城开网后,国家数字货币政策实行后可以以高于人民币价值比例兑换成人民币或购买商品等使用,以此引诱参加者发展会员报单,骗取财物。
同时,马某春为使入会会员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参加报单,壮大团队,骗取更多会员报单款,承诺按照团队业绩、建设、态度等指标,给予奖励,并构想出“云数贸最高级别成就功勋奖—风云奖”,该奖项设置十大优秀团队长,五十大精英助理,以激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吸引报单。
被告人马某春、柯某生、万某福、刘某梅、王某平、裴某、孙某玉、宫某英、周某巧、马某丽、佟某杰、张某梅、任某华、徐某芳、孙某娟、郭某英、黄某、金某、田某江、朱某萍、于某香、刘某、宇某春、安某爱、杨某勤、艾某红、王某清、梁某真、蒋某、潘某、陈某玲、赵某华、韩某梅、乔某明、陈某森、杨某、徐某荣先后加入马某春云数贸团队,并积极在社交网络软件群内以推送宣传资料或授课等方式,推送云数贸虚假项目,以成为老大助理、购买张某4字画、发展新会员报单返利并配送数字货币为诱饵,吸引参加者加入并积极发展会员,层层汇总报单款,帮助接收、流转非法资金,最终上交至马某春处。
其中徐某荣、杨某为柯某生团队统计,主要负责帮助柯某生统计报单人数、核对转账金额,对柯某生管理下线会员起帮助作用,马某丽系马某春妻子,在明知马某春从事云数贸虚假项目的情况下,仍然帮助马某春装裱、邮寄假张某4字画,并将其银行卡提供给马某春接收非法资金。
至2020年4月1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马某春在其云数贸传销团队中所处层级达到三级以上,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会员人数已超过120人,层层收取会员报单款,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450万多元。
马某丽系马某春的妻子,2020年3月马某春带领马某丽及尚某在多个银行办理银行卡,后马某丽在明知马某春从事云数贸传销组织的情况下,仍然将其银行卡提供给马某春用于收取该传销组织团队违法所得,并且帮助马某春购买廉价字画,进行装裱,冒充张健本人字画真迹,邮寄给下层购买字画的会员,对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及扩大起关键性作用。
至2020年4月16日,马某丽帮助马某春在云数贸传销组织团队中所处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发展人数超过120人,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790多万元。
宽甸县人民法院认为,马某春、柯某生、万某福、马某丽、佟某杰等3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最终,该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定判处上述3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4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1万元。[声明:此文来源于反传防骗快讯 。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