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资产解冻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诈骗手段,如今通过引入传销手段、伪造公文等,让受害人走入圈套。再加上互联网的推波助澜,此类违法犯罪扩散快、影响大、涉及人群多。
4月14日,反传防骗快讯获悉,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宣判了一起“民族资产解冻”类特大诈骗案。一审期间,李某等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判认定:2018年至今,楚国英与他人合谋,利用虚构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实施诈骗。楚国英等人以虚假的身份虚构我国有多笔资金存于海外需要解冻,群众可通过认购股金和参与项目的形式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用于解冻该笔资金,资金被解冻后将获得高额回报的虚假事实,先后编造河南、“民族资产解冻”、“民族资产扶贫基金”、“养生养老城”、“西南扶贫基金”、“梦想基金会”等多个虚拟的投资项目,利用“入股金”、“备案费”、“手续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楚国英以其自己的名义建立西南慈善基金会自己任会长,设立团队架构、并对管理人员进行明细分工。通过金字塔方式往下发展小团队,不同的团队分别配有级别不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主要作用是发展和诱骗普通会员缴纳各种项目费用,管理人员不断的向会员传递虚假项目信息,诱骗成功以后该伙人员更改微信群名和解散新建微信群等方式逃避打击。
李某等34名被告人在明知投资项目不能兑现的情况下,仍长期参与被告人楚国英或他人的诈骗项目,通过发展会员投资项目获取利益。上述人员或成立团队负责管理,或任命小组长主要负责发展会员,或在群内协助团队长参与群内部管理或转账,逐步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020年12月12日,原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杜延波等34名被告人10年到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到3000元不等。
宣判后,陈某福、杨某滨、孙某江、王某、王某敏、武某莲、翟某梅、杜某波、刘某湘、连某丹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各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针对当前假借“民族资产解冻”等名义实施诈骗犯罪蔓延的情况,从2016年10月开始,公安部组织部署全国涉案地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工作。成功破获了“慈善富民总部”“三民城”“巨龙国际”“5A级扶贫养老项目”等一批重大诈骗案件,封停涉案微信群9000余个、微信号1200余个,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识骗防骗意识,所有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的项目都是虚假骗局,切勿相信,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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