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接到读者曝料,华壹(北京)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壹影视)与上海翼宇影视服务公司在不具备融资资质的前提下,向大众售卖融资自出品电视剧《伍子胥传奇》收益份额,并且强调可以“保本保收益”。
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展开了调查。
网上宣发售卖收益份额 惹网友质疑
读者孙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我通过网络了解到了影视投资这个事,可能是触动了关键词搜索,一家影视公司工作人员添加了我的微信,他介绍说,今年上半年,有一部电视剧会播出,名为《伍子胥传奇》(现更名为 白马曾骑踏海潮),目前这家出品公司正在售卖电视剧收益份额,投资前景广阔。同时,对方还介绍说,出品公司是华壹(北京)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并给我看了投资项目书,分红收益表和投资合同样本。这位工作人员跟我沟通了好几天,他自称是上海翼宇影视公司,是这部电视剧的出品方,公司独家代理宣发,面签投资合同也是去他们公司完成,并且一直强调保本保收益,回报率很高。”
孙先生表示,“我去过上海那家公司,了解过这个投资项目,回家又查了查资料,怀疑是个骗局。”
制作高回报收益表 回报率惊人
记者在贴吧上找到了相关的帖子,并加上了对方好友。
对方所说内容,与孙先生描述一致,同样自称是上海翼宇影视公司。
这家宣发公司工作人员称:“起投门槛是20万,直接签约保本协议,参与零风险。第一次分红是2021年10月31号之前,本金,加上不低于10%的年化利润。后面逐次是外加三轮电视剧收益分红。”
(孙先生与宣发公司业务员部分聊天内容)
这位工作人员发给记者几份资料,包括项目书,合同协议与附加协议,并发来一份电视剧的详细收益表,预计回报率从10%-350%不等,另一份详细的收益表上的回报率居然达到了372%。
(两份投资收益表)
“投资多少,保证不低于本金年化率的10%,收益周期有5年,最晚在今年10月31日前拿到本金及分红后,之后四年每年都有分红收益。还可以和公司签保本协议,预计收益2倍左右。”这位翼宇影视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这项“零风险保本保收益”的影视项目。
(图为翼宇工作人员发给的转账凭证)
关系错综复杂 经营地址人去房空
公开资料显示,华壹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公司是于2015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刘代军,是一家业务涉及国内外的影视公司。而华壹国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样是刘代军,并且这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成立。通过天眼查还查阅到,华壹国际影视被执行人案件5条,其中两条已被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这部电视剧宣发方上海翼宇影视服务公司有家股东是方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有两项对外投资别分是上海翼宇影视服务公司与晟德实业有限公司,而外一家晟德实业有限公司最大的股东就是华壹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占比70%股份。
记者根据投资合同上华壹影视公司写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四惠大厦4层4018求证事情的真实情况。
达到所在合同上公司地址后,发现这间房间已经人去房空,拨打工商登记的个人电话说明来意后,对方则直接挂断电话,再拨打电话时已提示对方关机。
(图为投资合同上华壹影视公司地址)
签订保收益协议 承诺高额回报吸取资金
为何投资合同上华壹影视公司的地址人员空空呢?
记者以投资人的身份继续和微信上这位翼宇工作人员交谈,他称:“如果要面签合同的话,不是去北京华壹影视,合同里也规定了,是去我们公司,也就是翼宇影视公司。”
在得到上海翼宇影视服务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后,记者前去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5号23楼翼宇影视服务公司了解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
(图为上海翼宇影视公司门头)
到达公司地址在说明来意后,接待人陈经理(化名)拿合同书给记者看并介绍起这个投资项目:“目前我们这部剧正在在横店拍摄,这部剧某卫视是和我们签署独家协议的,他们有首播权。我们翼宇公司是投资方也是联合出品方,北京华壹影视是制作方,他们公司授权我们公司独家代理宣发这部电视剧。你们的投资金额是打入华壹公司的对公账户,这部剧所有的收益都是打入华壹影视公司,我们签署合同是三方的,收益期是五年。公司在按照你们投资占有收益的比例将钱打入你的账户,我们是比较看好这个项目,投资门槛是20万,你们投资后收到了利润分红我们公司是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的,在这之前我们是一份钱不拿的,就和基金一样的。在这合同里最重要的一点是2022年3月31日之前保证客户拿到投资本金而且不低于10%收益。也就是说这边公司承诺一年后,如果你没有收到我们合同上承诺的钱,华壹影视会补上不足10%收益的钱,我们还给你签署一份附件协议,这个附件协议就是承诺你本机收益不低于10%,这份协议和合同一起签约。”
在交流的过程中,对方不仅拿出了附加协议,还有另外投资人投资百万的款项证明。在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后,记者离开上海翼宇公司,然而,第二天记者拨打翼宇影视公司的电话时,发现竟无法拨通电话。
(图为附件协议与带有公司公章的合同)
向不特定人员募集资金 违反法规
根据在翼宇影视公司陈经理所说,至此事件已经逐渐明了,事情与孙先生所说的一致。华壹影视公司制作出品《伍子胥传奇》这部电视剧,授权翼宇影视服务公司在互联网社交平台招募投资客户,承诺保本保收益,并与客户签订三方合同吸收资金。一是将影视项目包装成金融理财项目,制作收益表承诺电影上映后有高额收益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人群吸收资金。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或已涉嫌非法集资。
早在几年前,中国证监会就多次发表谨防投资被骗的文章:“投资有风险,千万不要相信“保本”的宣传,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都是投资陷阱,都是不靠谱的。”在法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也同样明确了金融机构与私募开展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样专业的投资理财机构都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一家影视公司也同样没有资格,签订的附加协议更不会被法律所承认。
投资理财切记勿贪 擦亮眼睛保住资产
2020年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就发出了信号。根据那次会议的新闻通稿,除了关于股市的政策外,还有关于货币、银行、金融科技、金融风险等内容。其中,有一句话提到,“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让大众参与到电视剧的制作中这固然是件益事,可是华壹影视公司将电视剧与金融投资挂钩,在网络上随意募集民众资金,当作项目运作的垫脚石。这样的行为恐怕会使大批投资者损失资金,这也显然违背了一家文化产业公司的商业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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