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里究竟加了多少燕窝,漏下去的是冰糖水,上面是晶莹剔透的燕窝。”针对近期网络上“辛巴卖的燕窝像糖水”的传言,2020年11月5日,辛巴方面做出强势回应,并扬言要与此次事件中“恶意抹黑”辛巴以及茗挚品牌的营销号奉陪到底。茗挚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也发表声明,称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图片来源:快手)
2020年11月19日,“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发力,再次剑指辛巴燕窝事件,直言“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
经王海授权,由网红头条传媒(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红头条”)委托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进行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检测显示,该产品固含量为5.43%,蔗糖含量为4.8g/100g,唾液酸含量为0.014g/100g。
针对上述几组数据,王海在接受网红头条记者的采访中做出了四点解读:
一、根据《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规定,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该产品在包装盒正面的显著位置以加粗字体标识“燕窝”命名,实质上是风味饮料,属于以虚假的产品命名混淆产品真实属性的欺诈行为。
(图片来源:天猫茗挚旗舰店)
二、该产品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说明该产品就是糖水。
三、产品固含量为5.43%,意味着该产品基本上由蔗糖和海藻酸钠(高分子铰链剂)组成。
四、该产品不含蛋白质和氨基酸,唾液酸含量万分之一,产品内容物成本每百克约0.2元。
(图片来源:微博@辛选官方微博)
2020年11月20日,辛选官方微博回应王海质疑时,称产品内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但网红头条记者在咨询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客服后得知,唾液酸并非燕窝独有,可通过微生物发酵制备,该公司报价7500元每千克。
业界人士质疑,辛巴首次澄清时亮出的茗挚燕窝SGS检测报告,并非正规、严谨、科学的检测报告。据悉,检测报告只对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备注中出现的“允许少量燕窝带入少量天然绒毛及黑点”,“液态,允许少量可摇匀的沉淀物”等描述,不符合检测报告的规范,更像是一份企业内部产品质量标准文件。
辛选官方微博在回应中称其不涉及任何采购销售行为。不过网红头条记者在向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徐道春律师求证后得知,如果茗挚燕窝真如王海所说,坐实欺诈行为后,则带货主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图片来源:微博@笨蛋啵儿霸)
无独有偶,微博网友@笨蛋啵儿霸 发文称,茗挚燕窝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乳酸钙。记者按图索骥,查询现行有效的《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后发现,乳酸钙的使用范围并不含风味饮料。
(图片来源:《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针对上述问题,网红头条记者根据天眼查显示的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去电联系,但对方并未接听。
2018年11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18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燕窝及其制品赫然在列,但两年间,却仍未出现真正生效的食品安全标准,燕窝市场鱼龙混杂的现状,与之不无关系。
据《消费者报道》报道,2020年7月,该媒体向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蔡府、肌活、燕之屋、燕小厨、正典、小仙炖、同仁堂、燕大夫等8款鲜炖燕窝。
其中,肌活、燕小厨、小仙炖等3款鲜炖燕窝菌落总数分别达到30万CFU/g、23万CFU/g和15万CFU/g,超过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燕窝及其制品(征求意见稿)》规定的≤1万CFU/g的限值。值得注意的是,小仙炖菌落总数(15万CFU/g)同样超过了其执行标准《Q/CYXXD 0001-2020 鲜炖燕窝》的规定(≤10万CFU/g),卫生状况欠佳。
拥有章子怡、陈数等明星投资人的加持,小仙炖“3年蝉联全国销量第一”“连续两年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燕窝品牌”,足以窥见其市场影响力。但其在燕窝成分含量,以及生产资质上的含糊不清,让其近来饱受争议。
网红头条记者在小仙炖天猫官方旗舰店咨询了解到,小仙炖45克系列每瓶干燕窝含量2.2克,70克系列每瓶干燕窝含量3.5克,100克系列每瓶干燕窝含量5克,固形物均大于等于90%。优质燕窝泡发率在6-10倍之间,如果真如小仙炖声称,其产品配料中只含燕窝、冰糖和水,那除了被发泡过的燕窝,还有超过50g的非燕窝成分。
即食燕窝中究竟含不含燕窝,含多少燕窝,一直是行业讳莫如深的痛点。网红头条结合《消费者报道》对6款在售即食燕窝进行对比的数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燕窝质量等级(GB/T 1092-2014 )》(以下简称“《标准》”),发现实测的唾液酸含量普遍低于《标准》中规定的燕窝酸含量。
除了成分的含糊,小仙炖的实际生产商也是一个谜。
2020年6月12日,佳明佳(北京)绿色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佳”)发布声明称,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在声明人控股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榕树堂公司及其开办的北京市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然使用佳明佳公司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委托佳明佳公司加工”名义销售“小仙炖”品牌鲜炖燕窝,而实际上该公司自2016年起已经停业。
据天眼查显示,佳明佳与小仙炖之间的法律纠纷,最终以民事调解告终,民事调解书也因“以调解方式结案”而不予公开。
辛巴燕窝事件,将整个燕窝产业推向风口浪尖,引发了公众的关注。燕窝的风口上,有多少品牌钻国家标准仍未颁布的空子,狂收消费者的“智商税”?
文章来源:网红头条,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