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保山市九基投资有限公司、保山胤兆商务有限公司控制人张慧毅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损集资参与人登记及清退公告。具体如下:关于保山市九基投资有限公司、保山胤兆商务有限公司控制人张慧毅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九基投资案)于2021年11月8日判决生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及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截至2024年2月26日,所涉有条件处置的财产已经处置完毕。为高效快捷地将处置所得资金清退给集资参与人,现需针对该案的所有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及核对。所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清退对象
登记清退对象为通过保山市九基投资有限公司、保山胤兆商务有限公司投资河南洛阳龙基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登记时应提交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具体网点名称,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具体名单以本案第三方鉴定机构提供的电子数据及集资受损人持有的投资合同为准。
特殊情况:受损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由其法定继承人登记确认的(登记时需提供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证明其系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领款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有多名法定继承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授权书或遗产继承协议等证明)。
下列情况不列入清退对象:
1.依据鉴定数据,实际取得资金大于或等于投入资金的。
2.超过公告登记期后仍未到我局进行有效登记、未提供收款银行卡信息(含户名、卡号、开户行具体网点名称)的。
3.本案涉案被告人。
二、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南侧)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提高登记效率,建议集资参与人提前复印好所需要材料,交至登记处,现场登记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异地登记:对于无法到现场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可与办案单位工作人员联系之后确认所需提供的材料,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通过邮件登记:将上述材料通过EMS邮寄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南侧),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收,电话0875-2125516。
三、登记期间
(一)第一阶段自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10日止,此阶段为核对确认集资参与人实际受损金额(已经进行核对确认的不再重复确认),登记核对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周末不进行登记。)
(二)第二阶段自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5月11日止,此阶段为款项领取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具体网点及退还金额签字确认;名称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周末不进行登记。)
风险提示:未按公告登记期间办理有效登记的,视为放弃涉九基投资案款清退权利,自行承担案款无法发还的不利后果。
四、清退方案
1.以目前追缴实际到位的案款除以清退公告届满时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总额,再根据已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按比例清退。实际损失,是指投入资金减去实际取得资金的余额。
2.清退方式:委托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将应退资金发放至集资参与人登记时提交的银行卡账户内。
五、相关提醒
1.本次案款清退原则上不设立线下资金清退窗口。
2.注意防范电话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0875-2125516,或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待处咨询。
特此公告。
一、登记清退对象
登记清退对象为通过保山市九基投资有限公司、保山胤兆商务有限公司投资河南洛阳龙基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登记时应提交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具体网点名称,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具体名单以本案第三方鉴定机构提供的电子数据及集资受损人持有的投资合同为准。
特殊情况:受损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由其法定继承人登记确认的(登记时需提供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证明其系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领款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有多名法定继承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授权书或遗产继承协议等证明)。
下列情况不列入清退对象:
1.依据鉴定数据,实际取得资金大于或等于投入资金的。
2.超过公告登记期后仍未到我局进行有效登记、未提供收款银行卡信息(含户名、卡号、开户行具体网点名称)的。
3.本案涉案被告人。
二、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南侧)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提高登记效率,建议集资参与人提前复印好所需要材料,交至登记处,现场登记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异地登记:对于无法到现场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可与办案单位工作人员联系之后确认所需提供的材料,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通过邮件登记:将上述材料通过EMS邮寄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南侧),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收,电话0875-2125516。
三、登记期间
(一)第一阶段自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4月10日止,此阶段为核对确认集资参与人实际受损金额(已经进行核对确认的不再重复确认),登记核对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周末不进行登记。)
(二)第二阶段自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5月11日止,此阶段为款项领取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具体网点及退还金额签字确认;名称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周末不进行登记。)
风险提示:未按公告登记期间办理有效登记的,视为放弃涉九基投资案款清退权利,自行承担案款无法发还的不利后果。
四、清退方案
1.以目前追缴实际到位的案款除以清退公告届满时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总额,再根据已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按比例清退。实际损失,是指投入资金减去实际取得资金的余额。
2.清退方式:委托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将应退资金发放至集资参与人登记时提交的银行卡账户内。
五、相关提醒
1.本次案款清退原则上不设立线下资金清退窗口。
2.注意防范电话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0875-2125516,或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待处咨询。
特此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侦大队
2024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版权归原作者,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