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1亿余元!“能量锎”案发布资金清退公告

通知公告
%title插图%num夏红明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能量锎”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就生效的(2019)浙01刑初102号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根据执行工作“三统一”原则,指定由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本院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NO.1
发放对象
“能量锎”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NO.2
发放金额
清退金额人民币115724102.19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清退金额以其实际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NO.3
发放时间
2023年6月28日。

NO.4
发放方式
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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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部分受损集资参与人因身份校验不通过、开户失败等原因导致案款未集中发放的,后续将另行办理发放手续。
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受损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帐、验资、缴费等要求。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富阳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58834027)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title插图%num特此公告。



新闻链接:

富阳法院公开宣判涉及“能量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刑事案件
2020年6月30日,富阳法院公开宣判涉及“能量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刑事案件,对“能量锎”投资平台非法运营期间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姜海刚等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以下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以及责令相关被告人退赔投资人损失。(先前,作为与该案相关的同案犯夏红明、富月娣、宣立群、夏一峰、许金富,已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以及被责令退赔投资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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