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某妍经他人发展出资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东北体系),随后,被告人金某妍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被告人金某花等多人加入其所在的传销体系。被告人马某艳经他人发展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
后被告人金某花从被告人金某妍的传销体系中剥离出来独自管理自己传销体系及发展下线。上述被告人加入资本运作传销体系后,大肆积极发展各自传销下线,从中谋取暴利。至案发时,以被告人金某妍、金某花、马某艳为首的“资本运作传销体系”(东北体系 )已发展成为下线达120人以上、有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传销组织。
金某花、金某妍等6名被告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已超过1000人,马某艳等33名被告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已超过120人,郑某宏等39名被告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均已达30人以上但未达120人。
上述各被告人均已晋升为层级在三级以上的老总级别,均开办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传销组织,用于传销体系的资金运作及所谓“老总工资”的发放等。
上述被告人先后被抓获归案。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涉案小汽车55辆,查封涉案房产72套,冻结涉案资金共计9300多万元。
公诉人在指控犯罪
被告人
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是北海检察系统至今为止一案提起公诉被告人最多的案件。
据悉,庭审将持续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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