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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家:共同解答数字经济税制问题

本报记者 张思佳

站在数字文明的门前,国际税收体系准备好了吗?纵观“新发展蓝图下数字经济财税治理”研讨会中外专家的发言,记者感到,要想得出一个完美的答案,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全新税制体系

专家认为,要充分认识数字经济给税制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围绕《“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的部署,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张志勇认为,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关键是消费者数据的有偿使用。应充分保护好我国超大的消费者/用户数量这些要素资源,在国际竞争中体现其价值。同时,可以基于核心科技研发投入设置税收免征或减征,或将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用以奖励相关科研,以提升我国数字经济的竞争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提出,需要从一个更长的历史视角去认识数字文明,现阶段应以现行税制为基础进行适应性调整。到了一定时间节点则需要创新性重构,当重构累积到一定程度,可能就会逐步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全新税制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的观点是,建立数字经济税制,应将最具生产力、最能创造新价值的要素作为主要征收对象。

专家提醒,数字经济将对共同富裕带来挑战。数字经济可能会以平台的形式,占据和垄断有利于增值的领域和行业,造成线上线下收入分化,拉大贫富差距。

“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实施相关的税制改革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问题,以发挥税收完善收入分配、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原院长秦荣生说。

国际商会税收委员会主席、西门子股份公司副总裁兼全球税务主管克里斯汀·凯撒说,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在许多领域是重叠的,征税时难以区分实体产品中的数字部分价值。各司法管辖区应针对这一问题提供处理办法。

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高级顾问、M集团负责人哈菲兹·乔杜里认为,国际税收合作对于数字经济税收治理十分重要,建议“‘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服务(特别是数字服务)制定通用或标准分类,供‘一带一路’国家使用”。

国际税改应重视发展中国家关切

“亚太地区对OECD税收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大屏幕那端,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全球关系与发展部负责人本·迪金森介绍说,BEPS包容性框架中的21个成员、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中的28个成员均来自亚太地区。BEPS包容性框架和整个国际社会将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关切,坚定承诺支持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建设,确保发展中国家充分参与“双支柱”方案建设,使其从“双支柱”方案中受益。

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承办第十届全球税收征管论坛大会、举办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国际税收领域,中国税务部门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经验。在北京的主会场上,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发言称,中国税务部门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逐步从国际税收规则的跟随者、执行者转变为国际税收规则的参与者、贡献者,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为抓手,打造了多层面、全方位的国际税收合作框架。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表示,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谈判,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创造稳定可预期的税收环境。

携手推进“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落地

全球发展需要更公平、更稳定、更可持续的国际税收体系。对于致力于此的“双支柱”方案,中外专家分享研究成果,提出诸多建议。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廖益新提出,支柱一方案的实施关键在于有尽可能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该多边公约。同时,多边公约应尽量追求与各国所得税法或双边税收协定中有关所得来源地认定的通常标准靠拢看齐,以尽量减少多边公约统一规则与双边税收协定规则的冲突。

维也纳经济大学转让定价研究中心主任拉斐尔·佩特鲁奇称,“双支柱”方案将对转让定价产生影响,例如被分配支柱一金额A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减少对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的关注,而没被分配金额A的国家和地区则相反。支柱二实施后,对转让定价审计的关注度会提高,还会产生独立交易原则需要重新定义等影响。

国际税收不确定性要求国际税收研究要有新角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邓力平说,要研究国际环境之不确定性和中国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之最大确定性的关系,包括研究不确定性下国际税收规则的可能变化趋势,国际税收治理在国际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凸显中国发展之确定性的独特作用与重要影响。

对“双支柱”方案实施,专家表示充满期待,建议政府和企业做好充分准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提出,政府层面,应修订相关税法,优化税制结构和优惠政策,增强现行税制的适应性等;企业层面,应通过多维度的分析测算,研判影响并提前布局。

“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剧跨境税源流动,国际税收新规则面临的挑战不仅在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还在于各国能否真正征到税。”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教授米兰达·斯图尔特说,应持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增进各国政府间、税企间的信任,建立更公平的企业征税框架。

此次研讨会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共同举办。OECD、国际商会税收委员会、墨尔本大学、维也纳经济大学的外方专家,中国财税主管部门、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及相关高等院校的中方专家参加了研讨。会上,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张凤玲、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发表致辞。福建省邓子基教育基金会和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颁发了第六届“邓子基国际税收论文奖”。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2年11月23日B1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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