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大量市民爆料称,以一家名为“聚米集团”的微商组织在大肆拉人头,不仅无限层级拿佣金提成,收入还没有天花板,发展的代理越多,利润就越多。中南观察调查发现“聚米集团””属于山东聚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聚米婧氏面膜代理进行拉人头,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其拉人头推广及多层级计酬模式涉嫌传销。
中南观察发现,聚米集团的婧氏面膜系列产品,在推广中有诱导消费者消费,压货行为,与最近涉嫌传销被冻结6亿资金的张庭TXT传销案件如出一辙,根据资料显示,聚米婧氏面膜代理分为:分为总代聚米,大米,小米,米米,微米,就是所谓的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每个层级均可拓展下个层级,并都有利益捆绑,拉入的参与人员越多,相应该的奖金也就越高,每个等级都规定了一定人头数,完成一定拉人业绩就可以获得晋升。
其中收到章女士举报,经朋友介绍,先是买了几百元他们的产品,后面又买了几千元,最后为了升级交了几万元,换来了堆满一屋子的面膜、牙膏、泡脚包、卫生巾等一些贴牌产品,难以卖出去。聚米公司有个培训老师在微信群告诉群里的代理,发展团队有团队奖,从发展的第一个人到往下无限级,累积的进货费都会算到代理的名下,累积的越多返点比例越高,底下的所有代理都不会断层,每一代人都有关系,都能拿到佣金。因感觉这是传销性质,就想退货,聚米公司回复说,只是通过微信转账给上级,连合同都没有,钱都已分给各层级代理,不能退货。
数字经济应用实践专家骆仁童认为,随着社交电商的发展,尤其是微商的兴起,打着“新模式新业态”的幌子行传销之实的新型传销层出不穷,难以界定,微商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产品是熟人消费的圈层扩散,其产品的销售主要基于个人关系,因此“亲情推荐”、“分层代理”等行为成为微信业务多年来的默认玩法,真正需要界定的是销售行为是否合规,销售的本质是通过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正规服务而获取报酬,而没有实际商品或恶意夸大商品价值,仅靠“拉人头”、收取会员费等形式非法牟利就有可能是传销行为,对于“聚米集团”通过聚米婧氏面膜涉嫌传销一事,中南观察在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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