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山东安丘法院对一起打着数字货币旗号,开展网络传销活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目前被羁押在山东省内的两家看守所中。
2019年1月以来,刘某、金某、刘某意、刘某盛利用互联网成立TRX超级社区,成为其发展传销组织的网络基地,利用节点分红、社区推广奖、社区运营奖等方式引诱他人下载TRX超级社区APP,注册并激活节点成为社区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拟货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下线会员骗取TRX币,再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把骗取的TRX币以现金形式销售出去,从而骗取财物,进行传销活动。
经法院审理,该平台注册会员16万余人,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传销资金数额累计1亿余元,骗取财物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四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院一审认定刘某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四人3到5年的有期徒刑,合计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依法没收扣押的TRX波场超级社区网络传销平台TRX币变现人民币7658万元;依法没收刘某等四人扣押及变现的人民币1045万元,上述钱款均上缴国库。
据了解,“TRX波场超级社区”网络特大传销案是山东潍坊市公安局2020年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5月,潍坊安丘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从群众提供的一条线索入手,侦破TRX超级社区涉嫌网络传销案。
经查,TRX超级社区依托互联网,通过手机APP以注册激活会员获得加入资格的方式,设置节点分红、运营奖、绩效奖、核心奖等奖励,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奖励依据,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购买TRX币,以此达到实现非法获利目的,涉嫌传销犯罪。
2019年5月31日,安丘市局对该线索进行立案侦查,经多警种部门通力协作,于6月底对该案集中收网,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0人,成功破获这一特大网络传销案件。
一起传销活动的背后,必定牵连着多个关键性人物和上万名被误导进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还有至少两起法院判决与这起传销活动相关,2020年6月,曾入会TRX波场超级社区平台的李某因涉嫌传销活动罪被江西宁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款一万元。
同样在近期,甘肃张掖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与该传销活动有关的一起传销案。
2019年1月,被告人吴某通过手机微信好友发送的链接及二维码注册成为“TRX超级社区”网络传销平台会员后,通过口头介绍,在微信、“火币网”等网络平台发送“TRX超级社区”链接,推送二维码等方式,宣传注册激活会获得波场币奖励、发展下线会员获取分红奖励,积极发展下限注册会员以赚取TRX波场币获利。截止2019年5月平台关闭,吴某发展下级网络7层,会员账号635个,在整个会员网络中处于第13层。
法院认定吴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传销网络化明显严重,站在风口上的数字货币概念新奇,很多人对其风险知之甚少,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连续3年发出联合提示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不法分子利用大多数人对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新技术不了解,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从事非法集资行为。他们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或者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声明:此文来源于界面新闻。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